她沒想到自己會往下墜得這麼快。不過在機場隨口聊了兩句,排隊等計程車時間有點長,又交談起來,發現酒店相同,於是共乘一輛車。從機場到酒店40分鐘,談興欲罷不能,既然雙方在這座陌生城市裡都不認識人,晚上皆沒事,便約了吃飯。


晚餐氣氛友善,彼此好感難以隱藏,但大家都是怕麻煩的成年人,見好就收;隔天,兩人各自繼續公差。她想,以後大概就是電郵級朋友,微弱維持通信。然而,到了晚上,他們又坐在一塊兒吃飯,而且是她自己打電話給他。他迷人有禮,幽默聰明,令她歡樂幸福,恨不得時間永遠停駐當下。就這麼簡單,她愛上了他。他們快樂相戀了兩天,那裡成了全世界她最愛的城市。


未婚比已婚還糟糕
一道飛回來,在機場親吻道別,男人眼眸還閃光,彷彿淚珠的顏色,她感動得全身顫抖。他答應很快聯絡,卻讓她等了幾天。她終於沒了耐心,先找上他,電話上他濃情依舊,好像中間不曾空檔。此後,總是她主動找他,他似乎很忙,電話時接時不接。但真正見到面時卻也依然熱情,沒有改變。但,若她不找他,這人根本無聲無影。
她逐漸狐疑,猜想這人是否已婚才搞神秘,請跟他同行的朋友去打聽。朋友回報,他未婚,卻比已婚更糟糕,因為他是惡名昭彰的摧花高手,見一個泡一個。女人明知他是痞男,卻無能抗拒,「我們女人真可悲」。
她失望嘆息,「因為浪蕩子有趣可愛,跟他們戀愛實在太甜蜜。浪蕩子就跟甜食一樣,女人明知對自己不好,卻沒法戒掉。」她想她應該分手,也很容易辦到,只要不打電話給他就行了。但她也很清楚自己可能沒有那份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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