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好萊塢神仙伴侶蘇珊莎蘭登和提姆羅賓斯,在廝守23年之後,決定分手。

為什麼?不知道。他們願意透過公關發表聲明,確認兩人已經在夏天分手的事實,卻沒有說明為什麼。

好萊塢有一款通用的說法︰「無法消弭的歧見」。當兩人走上分手一途時,這款說法,無論遇上怎麼樣的兩個人、無論遇上怎麼樣的情境,總可以適用。

我因為《情挑六月花》(White Palace)愛上蘇珊莎蘭登,認識她是這樣一位實力派的演員,對社會運動和政治有著同樣的熱情,曾經5次入圍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知道她與同樣精采,能寫、能導、能演的提姆羅賓斯在一起二十多年,生了兩個兒子,始終沒有結婚。

也許,在一起不需要為什麼。不需要法律、婚姻、傳統與親友織起的牢籠來框架束縛彼此。那麼分手時,又怎麼會需要一種說法、需要一個「為什麼」?

一旦決定分手,「為什麼」都是後話了,是為了應付人們而整理出來的說法,是為了安撫身邊其他相干與不相干的人的解釋,對於真正要分手的兩人,真是一點關係都沒有了。

只是,對於這樣跳脫窠臼與俗套,如此聰慧、自信與優異的結合,當觀眾的我們,總難免有多一些的期待吧!期待愛情有機會走一條自己的路,有更多長久廝守的可能,有力量圓一個綿延幸福的畫面。

愛情的殘缺與不幸,若發生在像我們這樣的俗人身上,好吧,理所當然!那麼至少,至少那些閃閃發亮的人們,讓他們代替我們嘗一些愛情真正的甜美滋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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