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唸研究所的海倫回台北過暑假,和以前的姐妹淘露露聯絡,意外發現找不到工作的好友,因為工作難找又經不起誘惑,竟然當起陪男客喝酒吃飯的伴遊小姐。
「我只是陪客人吃飯喝酒,完全沒有色情交易。」露露一再強調。根據她的說法,工作是透過經紀公司安排,只要有客人需要,公司旗下的小姐就會到指定的餐廳或是酒吧和客人見面。
通常客人和伴遊小姐從晚上7點見面陪吃飯,如果客人滿意的話,就會和小姐去酒吧等地方喝酒聊天,一個晚上下來,好的情況可以實拿數千元的薪水外加小費,對年輕的女孩子來說,這樣的薪水,可能是很多人要努力工作1個禮拜的成果。
露露才二十出頭,因為這樣的工作,也吃遍了台北許多高級餐廳,更是閱人無數。「露露,妳會不會愛上妳的客人呢?」海倫好奇的問她。
露露聽了大笑,直接了當的說:「才不會,我渴望找尋真愛,當我自己。」因為工作的關係,露露始終要扮演完美情人。在客人面前,她必需要懂得察顏觀色,客人說的笑話,就算不好笑,也要笑得花枝亂顫,還得小心不能讓客人生氣,客人就算有體臭口臭,也要假裝自己真的很喜歡和對方在一起。換句話說,露露在工作的時候必須戴著面具,完全不能有自己真實的情緒反應。
海倫看著露露,久久說不出話來,畢竟,客人會花這麼多錢,是想要得到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得到的幻想。想到這兒,海倫突然很想念自己在紐約的男朋友:「原來,偶爾能和男朋友發發脾氣,兩人平起平坐的吵個甜蜜的小架,也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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