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抬台股,金管會再放利多。金管會昨天公布,股市投資人最高融資限額,從3000萬元提高到6000萬元;融券上限則從2000萬元增加到4000萬元。這項措施7月中旬實施。

金管會強調,只有台灣50指數、台灣100、台灣資訊科技指數、ETF(指數型基金)與MSCI等五種指數的成分股,可以適用融資融券限額調高新規定,其餘上市櫃股票仍維持舊制。

換句話說,投資人買賣的股票,如果不是前述五種指數的成分股,融資上限僅3000萬元,融券限額只有2000萬元。

不過,台灣50指數、ETF等指數已將市場具代表性個股,幾乎都納為成分股,非屬這五種指數個股,若不是交投較清淡,就是股本太小、基本面不佳或股權不夠分散,被視為「二線股票」。

證券商指出,金管會提高五種指數成分股的融資融券限額,幾乎等於全面提高投資人融資融券上限,不但具備引資、激勵買氣作用,更隱含政策偏多的意味。

金管會表示,單一股市投資人融資融券上限雖然條件放寬,不過單一投資人買 (賣)單一個股的融資(券)限額維持不變。也就是說,單一檔上市股票,融資上限是1500萬元,融券上限1000萬元;單一上櫃股票融資上限1000萬元,融券上限7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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