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2.0時代 商務網站利潤下放

   Web 2,0時代來臨,各大網路公司也都紛紛推出相關服務。電子商務網站興奇科技今(二十)日將展開所謂「大聯盟計畫」(PartnerProgram),號召所有網路使用者成為會員、夥伴,彼此分享利潤。大聯盟計畫的推出象徵興奇科技邁向EC 2.0(電子商務2.0)的里程碑。

    興奇科技目前是雅虎奇摩購物中心頻道的委外合作廠商,經營B2C網站約有四年的時間,去年該網站營業額達新台幣五十億,與上櫃網路公司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的電子商務部門相當。

    該公司創辦人何英圻及龔文賓表示,電子商務1.0的時代,是供應商透過網站將產品銷售給消費者。但EC 2.0的時代,消費者也可以成為電子商務網站的經銷商、直銷商。不同點在於,電子商務業者將利潤分享、回饋給參與者、消費者。

    率先掀起共同分享利潤商業模式的網路業者,以全球市值最大的網路公司Google最具代表性。該公司提供了Google AdSense工具,讓一般專業網站、部落格下載安裝,透過Google機制來挑選合適的網路廣告,送到該網站上,一旦網友透過點選該廣告,部落格及網站業者就可以獲得廣告利潤的分享。台灣已經有不少部落客(Blogger),只要在部落格上寫文章,每個月有上萬元的廣告利潤分享。

    至於興奇科技的EC 2.0要如何運作呢?該公司表示,消費者只要透過註冊申請成為會員,就可以在個人的部落格推薦商品,以及置入網址連結,或是引用廣告Banner。一旦消費者藉此連結到興奇科技的電子商務網站,並完成交易,網友即可獲得二%至三.五%商品售價的現金利潤分享。舉例來說,網友一旦在部落格(也可以在論壇討論區、郵件簽名檔)推薦電腦產品,一旦有人因此而購買完成交易,就可以分享三%的利潤,該電腦如果價格為四萬元,網友可分得的利潤即為新台幣一千兩百元。

    有趣的是,興奇科技還仿效直銷公司的制度,讓網友可以同時分享到親朋好友的業績,一旦所介紹的朋友成為大聯盟的會員,這些親朋好友的獎金回饋,也會計算在介紹人底下。

    興奇科技表示,這種分享的概念,未來還會再擴大,不但利潤分享,該公司有意將電子商務的模組也分享出來。想要利用網路開店的網友,可以使用該公司電子商務網站模組,並在該站選擇自己喜好的商品,開設一家具有個人特色的商店,當消費者透過這家店並消費成功,利潤也將回饋和分享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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