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權威消息人士透露,經金管會與中 國銀監會意見交換,兩岸兩會將於5月舉行的第三次「江陳會談」,就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達成共識,並且簽署。此案一經雙方完成內部程序,下半年起,在大陸等待7年的台資銀行不但可以就地升格為分行,且可以全面操作人民幣業務,比照港銀的全方位待遇。

     此外,根據相關人士透露,為使兩岸在今年內就經濟合作協議簽署初級架構,兩岸主管機關經濟部與中國商務部,也要比照金管會與銀監會模式,各自成立「半官方」常設機構,專責處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我方名稱,簡稱ECFA)後續問題,就複雜涉及主權的相關事宜隨時交換意見。

     第三次江陳會確定在5月召開,且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已確定將在會談中進行協商,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MOU)也可望在本次會談完成簽署。

     據了解,自去年11月第二次「江陳會談」後,兩岸為此互動密切,除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之外,金管會也多次派員以參與論壇或私下往訪北京的方式,其中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3月間,與銀監會直接交換意見。

     而據了解,目前我方提出來的建議有:自2002年起登陸設定辦事處、早已符合升格為分行的7家台資銀行如合庫、中信、一銀、土銀、華南銀、彰銀、國泰世華等,在升格為分行後,可以不須按照中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34條規定,馬上就可以全面操作人民幣業務,以利台資銀行經營發展。

     此外,今後台資銀行前往申請辦事處,總資產規模不須達到100億美元,可以比照中國與香港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CEPA),大降門檻至60億美元。

     另在保險方面,根據中國保監會規定,外資產險公司可以獨資成立產險子公司,成立資本額最低為人民幣2億元,但必須符合外資保險公司的資產規模必須達50億美元、成立達30年、在大陸設置辦事處兩年以上的「532」規定,使得台灣業者進軍大陸有實質困難。

     因此,台灣業者希望能以包括合資、獨資或策略性參股等「多元化模式」進軍中國大陸。也就是,我方建議大陸方面能彈性調整外資保險公司最低資產須有50億美元的條件,比照香港業者可與集團總公司資產併計的方式,以放寬台灣保險業登陸限制的優惠條件。

     至於證券業部份,能給予台灣金融業者進入市場包括對證券期貨業者開放全資全照,不限制合資對象與合資比例。

     至於兩岸協商ECFA議題,相關人士透露,經部為因應北京作法,已著手研究除中華經濟研究院的研究單位外,再行成立一常設機構,專責處理ECFA後續相關議題及作為與中國商務部商議ECFA的溝通平台。

     至於經濟部打算成立的機構名稱,以及需不需要經過陸委會授權的問題,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政府各專責部門若成立處理兩岸事務有關之機構,必須視該機構的功能而定,若僅有研究性質不必經過授權即可成立,目前尚未獲得經濟部申請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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