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該是給予
而是和喜歡的人一起創造
不是嗎?

常在想:何謂幸福?
又該如何定義呢?

難道只有單方面不斷給予和付出,

讓對方覺得快樂,充滿期待希望;

讓對方感受自己毫無保留的真愛;

讓對方沉溺於刻意營造的浪漫中,

那就是所謂的幸福嗎?

我想那仍是不夠的。

愛情
是兩個人的事
是相互對等關係
絕非其中一個人努力用心就能擁有幸福,
彼此除了相愛
還需要達到更多的共識,
對愛的共通想法
看待愛的認真態度。

也許~~
幸福很簡單~~
俯捨即是。
也許~~
是彼此間
一個關懷的眼神;
一些貼心的小舉動;
一個陽光般溫暖的微笑;
一句熟悉不過的蜜語甜言;
一起天馬行空幻想著未來光景;
這些
都足以感受幸福。

幸福
其實很簡單
只要兩人願意用心
就會感受到
~~原來幸福這麼靠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