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週三院會將審查財政部所提稅法修正案,預計將列為一週一利多政策,其中備受各界關注,由總統陳水扁指示要放寬的土增稅「自用住宅一生一屋」案,財政部已規劃,只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一處,設籍九年以上即可享受優惠稅率一○%,不受一生一次限制。
除攸關「一生一屋」的土地稅法修正案外,財部還提報給行政院「所得稅法」修正案,讓企業所得稅盈虧互抵,由五年延長為十年,及債券附條件交易(RP)課稅,法人一律為合併合報,個人一律改為分離課稅一○%,預計九十八年開始實施。
財政部在七月三十日召開的土增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改革公聽會上,學者幾乎一面倒反對稅改為選舉而改、「先畫靶再射箭式」,地方政府更是強力反彈每次都減到地方的稅。地政和財政學者建議,如果非放寬不可,一定要從嚴規範,避免投機,應有金額限制,並降低面積限制。後來財政部長何志欽裁定,放寬的唯一限制為「設籍或持有的年限」。
由於地政學者建議,台灣換屋平均數為十年,變異數頗大,應以眾位數為限制門檻,經研究眾位數為九年多,所以財政部決定以設籍九年為限制門檻。
財政部保留土地稅法原來三十四條的一生一次的規定,改採雙軌制,第一次換屋要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人,只要出售之前一年,房子沒有出租及做營業使用,即使直系血親、妻子的父母也可以設籍,不限一棟房子,只要同時賣出,都可以申報一○%優惠稅率。
財政部並在三十四條增修一款,第二次換屋申請適用優惠稅率一○%者,須設籍九年以上,且只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若本人已使用,則配偶和未成年人不得再使用。另外直系尊親屬和成年女子的設籍也都被排除在外。且也保留原來的都市三公畝、非都市九公畝面積上限。
財政部估計,這項方案的稅收損失將比陳水扁之前所宣布無限制開放、高達數百億元的損失金額大為縮減,但也達到一成左右,亦即以目前一年總稅收八百億元計算,其稅收損失恐達八十億元左右,且必須嚴格追蹤控管,避免大家換屋都跑到一○%的稅率中,因此稽徵成本勢必增加。
財部配合府院政策放寬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一次為一生一屋,但採規範從嚴的設籍九年,應有助於減少投機,及降低稅收損失。
台灣地小人稠,土地為稀有財,且為敏感財貨,雖然稅率不低,但因為稅基很低,平均稅負很輕。如地價稅採公告地價課徵,公告地價更只有市值的一、二成,根據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顧問華昌宜研究,我國的房屋稅加上土地的地價稅只有美國的十分之一,持有土地的稅負過輕,促成房地產上漲。
而土增稅採公告現值課稅,大台北地區也只有市價三成,稅負遠比課徵土地資本利得稅的國家輕。
房地產經過三年多的漲升之後,大台北的台北市、台北縣,台中市、高雄市等,房子都有很大波段的漲幅,本來就對賣方有利,如果此時放寬一生一屋,沒有嚴格限制,將會加速房地產週轉率,促使土地價格上漲。
財政部經過公聽會,考慮稅收損失,和社會觀感,依總統府要求放寬一生一屋,但在條件上也從嚴把關,採取平均換屋的眾位數九年為門檻,總算守住底線,讓投機客無法得利,不失為一個平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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