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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台灣的政治鬧劇,一場接著一場。財經議題、產業未來發展,無人聞問;只是,天天精算產值、投資報酬率的產業界,難道閒著在旁看熱鬧?

肯定不是。企業界人士一個個忙得很,他們忙些什麼?這群人急於擴張版圖、布局世界。小小的台灣早已撐不下他們搶下世界市場的野心。

所以,當倒扁行動搞得沸沸揚揚;一場台灣產業大遷移的重大訊號,卻從產業界的一隅出現。

一切可以從聯電和艦案談起。

2005年2月15日,聯電因受到「將訂單與技術輸送予蘇州和艦科技,經營階層涉及背信」的指控,新竹地檢署以120人的大陣仗,對聯電進行大規模搜索。從此,聯電走入了紛擾的一年。

和艦案仍為現在進行式

首先,為了釐清與和艦的關係,曹興誠以聯電董事長之名義「破天荒」地在報紙刊登廣告,向投資人與社會大眾說明;之後,因牽扯出曹興誠晉見陳水扁,談及併購和艦的法令問題,結果演變成陳水扁與曹興誠之間因是否談及和艦的羅生門事件,甚至,還在台北政壇引起軒然大波。

事情還沒完。去年12月,因為台美會計制度差異,以至於聯電於美國財報為商譽、員工分紅費用,以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攤提年限由原先15年縮短到美國證管會所規範的10年,以致所需認列攤提費用增加,而虧損因此也由原先47億元擴大到124億元,進而引發成為「財報事件」;當時,除了金管會跳出來「慫恿」投資人控告聯電外,聯電亦發布公開說明,並提出「是否台灣已成亂邦?」、聯電「是否該自台灣下市另覓良市而居?」的強烈質疑。

最後,在2006年1月9日,曹興誠與宣明智同時辭去聯電董事長與副董事長職務之後,聯電自此風平浪靜;只是,曹,宣二人的去職,和艦案真的就此結案了嗎?其實,平靜的海面下,早已是暗潮洶湧。

自從和艦案爆發以來,投資人所見所聞,都屬檯面上的爭議;但是,檯面下的運作與布局,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應該都還是「進行式」;且從種種現象來看,除了外資法人外,實質握有聯電的「大股東」,正從台灣證管單位監控雷達中慢慢消失中;操作過程的箇中精妙,恐怕在美國哈佛大學MBA課程中也很難學到。

現象1:以退為進 金蟬脫殼

以聯電94年度年財報所揭露董事與監察人資訊來看,聯電主要法人股東與董監成員為群策投資、群力投資,以及協力投資三家公司,另再加上由聯電轉投資的子公司迅捷投資公司,透過交叉持股而成為聯電法人董事。

其中,群策、群力、協力三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都是曹興誠,宣明智也是這三家投資公司的董事;至於迅捷投資,董事長則為聯電前財務長洪嘉聰,也是聯電經營團隊的核心成員。所以,基本上來說,即便曹興誠在今年1月間辭去聯電董座以來,整個聯電董監團隊,仍是由他掌握。

然而,到了今年6月臨時董事會,聯電董事會成員「默默地」出現大幅度改組。其中,群策、群力,以及協力三家投資公司完全自聯電董事會名單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則是原本只占一席董事的迅捷投資。這次董監改選之後,迅捷投資拿下了4董1監的位置,其中,包括了董事長的位置,現任董事長胡國強則從原本群力投資法人代表,變成迅捷投資的法人代表。

另外,原本也只有聯電一席董事的矽統科技,也在這次董監改選中取得聯電的2董1監。簡單的說,聯電法人董監成員從原先由多家投資公司所組成,簡化到只有迅捷投資與矽統科技2家法人股東;至於群策、群力、協力三家投資公司,如果,在這段期間沒有將手中聯電持股予以出脫,它們的身分不過是「單純」的聯電股東成員而已。同樣地,曹、宣二人,如果仍持有聯電股票,也不過是股東身分;因為,仍掛著榮譽董事長的曹興誠,名字已經完完全全地自聯電董監成員中消失了。

曹、宣二人辭去聯電董事職務,好處不少。除了有助於和艦案降溫外,曹興誠還可以投注更多心力於聯家軍的IC設計產業。

更重要的是:曹興誠、宣明智,乃至於群策、群力、協力,這些聯電「實質擁有者」,因為已不具聯電董監身分,所以,也無需申報手中聯電股票的進出與持有情況,可以說,他們已自台灣證管單位的監控雷達中消失。

 

現象2:暗度陳倉 一石多鳥

今年1月10日,正是曹興誠與宣明智「離開」聯電的次日,諧永投資公司正式核准設立。諧永的資本額高達66億元,超過聯電旗下弘鼎、弘誠兩家創投合計60億元的規模,資金規模在「聯家軍」投資公司中居冠。諧永主要出資者除智原、欣興、矽統、聯詠等「聯家軍」成員外,聯電長期的友好戰友──矽品,也參與其中;諧永投資的董事長,則由聯電財務體系出身,同時也是京元電前財務長洪炳坤擔任。

諧永投資成立後第18天,即1月27日,快速買下聯電旗下迅捷投資63.5%的股權。這筆交易除了為聯電挹注157.63億元業外收入,美化聯電本業今年第1季僅賺8千多萬元的數字。聯電長期為外資法人詬病,就是因轉投資過於複雜,使得公司獲利數據估算不易。胡國強擔任聯電執行長以來,強調聯電將專注本業,持續出脫與本業無關的持股。將迅捷售予諧永,不但讓聯電財報變得乾淨不少,也符合胡國強一貫政策。

不過,將迅捷出售給諧永的動作,也使得迅捷投資與聯電的關係,從此主客易位。原本,迅捷是聯電的子公司,賣給諧永後,變成了聯電母公司,而諧永更成了聯電的祖父公司。如此,迅捷投資在台股的操作動向,將自投資人眼前完全消失,持股內容也無需在聯電財報中揭露。至於諧永投資,手握龐大資金,但是卻可以隔著迅捷,不必進入聯電董事會,站在第一線;所有與聯電相關的布局,也不必向證管機關與投資人揭露;因此聯電的財報更乾淨了,但未來整個聯電王國的新布局,卻更加撲朔迷離。

更大的差別在於:以往,迅捷仍是聯電子公司時,迅捷握有的近60萬張聯電持股,不具有表決權;但是,現在,迅捷成了聯電的母公司,迅捷所持有大筆聯電股票具有表決權,將更有利於曹興誠鞏固聯電股權。所以說,諧永投資的成立,對曹興誠而言,可真說是「一石多鳥」的高招。

現象3:棄車保帥 一勞永逸

至去年第2季為止,聯電董監成員除了群策、群力、協力、迅捷等投資公司外,實際上,還有極具官方色彩的交通銀行,扮演聯電監事角色;交銀法人代表則為林宗勇,當時,林宗勇同時兼任兆豐金總經理一職;聯電本身也有不少兆豐金控持股,而且,聯電也擔任兆豐金及其旗下銀行的董事職務。

在和艦案發生後,林宗勇卻消失了。原本,林宗勇可以聯電監察人身分就近監督和艦案的進展;然而,林宗勇卻在94年5月30日,和艦案仍在熱頭上時,靜悄悄地辭去聯電監事職務,並於下半年分批出脫聯電持股。同時,聯電也從94年7月下旬開始分批出脫兆豐金控持股,並於同年10月28日辭去兆豐金董事職務。

在關鍵時刻,聯電與兆豐金互辭董監職務,動機為何?引人好奇。或許,聯電可稱說是要貫徹「專注本業,持續出脫非核心事業持股」政策,因而出脫兆豐金持股,並且退出兆豐金董事會。但是,在政府還緊咬著聯電和艦案不放的重要時刻,具有官方色彩的兆豐金卻棄守了監督聯電的最佳「位置」,選擇臨陣脫逃,應有所做為而不做為,令人困惑。

長遠來看,對聯電來說,兆豐金或說是林宗勇辭去聯電監察人一職,倒還真的是幫了聯電一個大忙;因為,政府將無法透過內部管道對聯電進行「關注」,只能藉由外部機制進行監督,簡單的說,就是政府對於聯電的掌控或是影響力,都將大不如前。

退居幕後 不與政府玩了?

無論是曹興誠、宣明智辭去董事職務,群策、群力等投資公司退出董事會,或是諧永投資成立,乃至於兆豐金辭去聯電監察人一職,種種現象都始於和艦案爆發後,曹、宣二人的策略主軸在於隱身幕後。雖然,曹興誠離開聯電董事長寶座,但仍然是群策、群力、協力等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同時也是聯電子公司弘鼎、弘誠兩家創投,以及孫公司真宏投資的董事長,而且,還掌控了關鍵的諧永與迅捷兩家投資公司,曹興誠手中所握有資金就超過200億元,對於聯電當然具有左右的能力。面對這樣的布局,確實是讓聯電財報看起來更加乾淨,也讓聯電本身看起來更專注於本業;但整個集團的布局方向,以及資金分布與流向,卻更加模糊。

曹興誠心中盤算什麼?在「財報事件」時,聯電所做公開說明中提及「如此自律單純、守正不阿的公司,竟成為證交所、金管會的眼中釘」;聯電是不是因此也與許多將經營重心移至海外的公司一般,做了「不與政府玩下去了」的選擇?精讀歷史的曹興誠,難道,這一回玩的會是三十六計的最後一計「走為上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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