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次同事的生日聚會,吃了生平最貴的晚餐,我看到帳單時,當場五雷轟頂,看到服務員端來的小雞餐,也小得讓我心碎,此時,我內心不斷地吶喊,不要一口氣吃光啊,至少留半隻,留著下次吃,這樣起碼可以分擔兩餐,就不會感覺這麼貴了,我顫抖地告訴自己。

同事問我,你怎留著另一半不吃?我就說,想留給母親吃,這個當然也不是謊言,我當然也想把這隻小得可憐的小雞,拿給母親品嘗看看,但主要是不想這次就把雞吃光,如此而已。

在愉快的聚餐結束後,我仍然難忘那餐,因為那餐,我可以補好幾百次的輪胎,但是,聚會還是愉快的,是愉快的……。

隔天晚上,我餓著肚子回家,奔跑到冰箱,就是想回家吃光那隻雞,那隻乾巴巴的小雞,但是我始終找不到,心想該不會……?我馬上跑去問了母親:您是否有在冰箱裡看到一隻可憐的小雞?母親只說了一句話,而且還重複了三次。

有啊,我吃了,而且好難吃!好難吃!真的好難吃!

我承認,我起了私心,想把雞給獨吞是事實,所以母親搶先一步吃掉,是上天對我的懲罰,但吃光後,又說難吃,我實在……。

母親後來又追問,那隻雞是哪買的?真的不好吃!我只能說,對啊,我也覺得不好吃。

對,那隻又貴又小的雞,我特地寫此文,來紀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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