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父親為公司大老闆,家境頗富裕。我們是學生時代開始交往,當時還感受不到彼此差異性,一出了社會,就迅速了解到彼此的不同。
畢業後,我跟大多數同學一樣找了份私人企業的工作,起薪馬馬虎虎。女友畢業後,先到日本親戚家住了一個月,盡情遊玩,回來後不急著找工作,因為她父親要她乖乖待在家即可,家裡不缺她這份收入。她每天的工作便是陪姑姑、媽媽逛百貨公司,偶爾喝個下午茶、做SPA,晚上等我下班之後,再與我一起到餐廳吃飯。

比闊比到荷包漸瘦
剛開始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漸漸地,我發現我不僅沒存款,相對還有了卡債。也許是男人的好面子作祟,吃飯逛街我總會搶著付錢,不想在女友面前表現自己困苦的一面。然而事與願違,往往下班時間一到,女友就跟定期的下班鐘聲一樣,馬上撥電話過來,一次因為公事耽擱了半小時才回到家,女友氣得3天不跟我說話。
沒工作的她,有時甚至只為了告訴我她看到的精采電視內容,而在上班時間連播了好幾通電話來。她常任性地要我請假陪她出去玩,她不懂為何學生時代可以蹺課,現在卻不能蹺班?
生日時,她送我最新型的SONY手機,市價近兩萬元,我也只能回送她等值的數位相機。每逢情人節、耶誕節、過年、交往紀念日等,就像是商品競標,你出價必須高於對方,永無止盡地競爭著。原本一切都是出自於對彼此的喜愛,然而當頻率太頻繁,也成了一種負擔。
小和尚的我養不起大廟,因此我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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