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記憶體公司爭取DRAM技術生根,從原本的「二擇一」,變成二家都選。由於TMC只準備向政府爭取三百億元注資,就算加上民間資金,也只相當於美光與爾必達去年一年的虧損金額。以美日廠商嗷嗷待哺的情況來看,TMC這艘DRAM救生艇,要乘載這麼多人願望,難度很高。

     台灣DRAM廠商一年需支付百億元以上授權費,給美日技術母廠。全球金融風暴,讓技術母廠拉低身段,表態與台灣政府合作。TMC與美日廠商合組技術平台,宣明智昨日形容,就像幾個醫師共用一張執照一樣,同一個屋簷下,三方將技術組成一個平台,「互相切磋,讓技術變得更好」。

     根據宣明智規畫,TMC取得美日二家業者的技術移轉後,將會專注在行動裝置記憶體等利基型產品的研發,另外也會與鈺創、聯豪科等記憶體IC設計廠商合作。有別於既有DRAM業者只著重在製程研發,TMC希望吸收八百名研發人員,其中一半專注設計研發,另一半負責製程研發。

     但誠如宣明智所言,TMC不僅要做到技術生根的長期策略,也要考量股東短期利益,規畫起來十分辛苦。由於六家DRAM廠商起初對TMC抱持敵意,宣明智三月走馬上任至今,「但仍有一位業者,以出國為由婉拒碰面。」

     事實上,力晶半導體早在上周,就出面召開記者會嗆TMC。力晶董事長黃崇仁的盤算很簡單,只要政府繼續給予貸款展延,力晶就沒有必要對TMC低頭,還說力晶一千二百名研發能力,怎麼可能輸給TMC?

     黃崇仁的態度,虛張聲勢的成分居多,畢竟力晶的技術母廠爾必達,已經口頭答應提供TMC技術移轉。

     但是,美光與爾必達長期競爭關係,彼此之間對於對方技術,難免會有門戶之見,要把美日二家公司的專利技術,全部整合到一個平台上,難度真的非常高。

 昨日TMC公布與爾必達、美光同時合作,由於公司尚未正式成立,許多細節仍待敲定,加上TMC的初期架構將DRAM設計公司、封裝測試業均納入架構之一,範圍既大且廣,使得TMC第二次的工作報告讓投資人愈聽愈迷糊,要100%按照劇本走,將是相當大的挑戰。

     依照宣明智的構想,TMC公司是ㄧ家類似Fabless(無晶圓廠公司),從事DRAM製程開發、設計、製造、生產授權、技術授權、提供合作夥伴OEM,並且提供產品、產能與資金給美光、爾必達,屬性與現有的DRAM公司重疊,如何與DRAM設計公司如何拉出區隔,究竟是競爭關係還是合作關係仍有待釐清。

     此外,最終若同時納入美光、爾必達兩大技術陣營,現有的DRAM廠已經與技術母廠有技術授權、繳交權利金的關係,等於是以產能做價取得技術,TMC現階段雖不關注產能,但是未來產能仍會是ㄧ個問題,少了產能做價,如何達到宣明智口中的目標:「不用付權利金」,各界都在看。

     雖然宣明智否認美光的加入(仍待南亞科首肯),是有政治力介入,才會從原先規劃的二選一方向大逆轉,然而倘若美光、爾必達同時加入TMC公司,又不能不付權利金,等於TMC要同時支付二家廠商的技術授權費用,墊高成本之下,如何成就一個獲利的事業吸引投資人,恐怕也是宣明智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

     據產業界的預估,目前三星電子的先進製程領先台灣約半年以上,但是目前的產能利用率卻比三星再低10個百分點,加上三星現金近2,000億元,可說是個難纏的對手,這位半導體老將說,如果與三星差距太大,也不必做了,言下之意TMC想後發先制的企圖相當強烈,宣明智未來打甚麼牌不只是影響台灣,在全球DRAM產業中都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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