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對愛情總是用火熱的、勇敢的、幻想的、包容的、細膩的心去接受並給予,往往看不到真實的現實面,總是將老人言拋在腦後,永遠要自己走一遭才願意說出後悔。

22歲時的我,因工作關係認識了一個大我9歲、離婚又帶著一個3歲女兒的男人,天天相處的時間裏,原是看起來沒有交集的兩個人,卻愈走愈近。有人曾提醒我,同情不是愛,但當時的我,為了這份自以為火熱的愛,不顧一切的與他談起了戀愛。

雖然母親對我嫁過去要當後母的辛苦事,都一一的告訴了我,原想讓我們分手,殊不知,年輕的我認為可以勝任這個角色,可以沒有問題的融入並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事實是殘酷的,婚後在經歷一次又一次的爭吵,都是為了那個女兒時,我才驚醒,原來想像比較容易也比較美好。親自走了這一遭,老實說:我後悔過。

但我知道只要踏進婚姻裏,有大部分的人都後悔過,如果,我們拿出年輕時對愛的那一份執著、勇敢、熱情,也許問題就再也不是問題了。現在的我在這個婚姻裏,已經找到一條適合自己,且知道如何經營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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