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孩子們的爸結婚15年,兩個曾經相愛的人,經過時間與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嚴峻試煉,終不敵現實生活中經濟壓力的迫害而漸行漸遠。

失業老公躲到山上
看過一位性工作者接受訪問時,她這樣說:「我從不後悔將『為男人提供性服務』視為職業,因為我被男人睡有錢可拿,對我而言就是『價值』,反觀妻子同樣被男人睡,不僅沒有金錢進帳,還得操持家務,甚至最後淪為男人事業成功時的糟糠之妻,誰比較沒有價值?」
飽受經濟困窘折磨的我,自小接受倫理道德教育,明知賣身予人賺取金錢絕對不可取,是不正確的,也是價值觀偏差的行為,竟在面對困境的此時此刻無力反駁。
自從失去工作後,孩子的爸就躲到山上種田了,為了療養被社會淘汰的傷心,逃避家庭經濟入不敷出的壓力,他變得越來越少回家 ,終日宅在山裡不肯出來。
為了工作及孩子們就學等問題,我不可能搬去山裡與他一同居住,夫妻兩人至此已形同分居,有時甚至一個月都沒有見上一次面,更別提夫妻之間生理方面的互動了。芳心寂寞的我,在知悉內情的朋友介紹下認識了他,他是跑台灣海域水泥船的船員,基隆、台中、台南、高雄及花蓮,是他們接觸陸地的港口,但船隻進港不會停留太長,頂多30個小時左右,船員可以上岸的時間更是短暫。


船員勇猛各取所需
認識初時,我們是以互相慰藉生理需求為前提開始交往的,但是他的性需求很大、性能力也很好,每次踏上陸地就想與女人交歡,三番兩次要求我前去他所停泊的港口為他滅火,每次出勤旅費全部都由他埋單,久而久之就演變成,每次見面我都有薪水可領,類似被人睡就有錢可拿的賣身局面。
曾經我問他:既然要花錢解決性事,找港口附近的性工作者不是比較直接,還可以每次有不同的人陪伴,何苦找來百里之外非專業的上班族?他表示,船公司每年都會為船員進行健康檢查,找性工作者會有得到性病的高風險,船員一生病就得下船,無法繼續留在船上工作,這年頭要去那裡找比船員還高收入的工作?所以船員的性對象絕對不可以隨便,以免因小失大。
原來,他看中的是我性關係不複雜的生活背景。與他交往的這些日子,除了舟車勞頓輾轉於各個港口較為辛苦以外,生理的需求與金錢的困難都獲得實質改善,我就把他當作是上班以外的兼職工作來經營,畢竟,他的性能力讓我很滿意,我除了需要他的金錢援助,也很需要他勇猛的身體撫慰心靈空虛。
事實上,賣身予人絕不可取,我與他的關係變成現在這種情形,也是認識初時始料未及,現階段我與他互相需要,只好讓事情順其自然的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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