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的產生,往往是團隊運作共同努力的成果。但並非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工作,就稱之為「團隊」(Team),有些情況下這群人只是「團體」 (Group)。
列舉幾項團體與團隊之間的差異如下:
領導系統:團體仰賴強勢、聚焦清楚的領導人;團隊由成員分攤領導人的角色。
責任歸屬:團體重視個人的責任;團隊兼顧個人與共同的責任。
績效評量:團體衡量個人工作成果;團隊重視集體工作成果。
開會方式:團體強調效率;團隊鼓勵開放式的討論,開會時主動積極解決問題。
誠如前美國總統羅斯福所言:「團隊力量能夠達成的目標,是個人單打獨鬥想都不敢想的。」團隊之所以存在,是為了要完成個體無法獨立達成的事功。
真正的團隊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組成,促成團隊的要素包括:共同的承諾、績效目標、相輔相成的專業及共同的責任,為了追求共同的使命、目標而努力,每個人對目標的達成都覺得責無旁貸。
熱情,是驅策高績效團隊大步向前、達成目標的重要因子。
根據《從A到A+》作者吉姆.柯林斯(Jim Collins)研究結果,「熱情」是卓越領導人的必要條件;在「全球兩百大企業CEO特質調查」中,CEO重要特質排名第一位就是「熱忱」。
傑克.威爾許 (Jack Welch)也曾指出,A級員工最大的特點就是「熱情」,熱情的人會發自內心深處對工作產生高度熱忱,自我砥礪,熱愛學習和成長,同時感染周遭環境,激勵他人。
打造高績效團隊,首要之務在於灌輸團隊使命感,讓團隊成員感染完成使命的熱情,凝聚共識,以發自內心的認同,許下共同的承諾,願意為目標全力以赴。
其次,塑造承諾式的團隊文化,將目標分解為具體的任務,為了達成共同的承諾及績效目標,團隊成員皆必須擁有「盡責」態度及「再多付出一些」的心態。
再者,強化參與及知識分享,引導而不主導,參與而非控制,促進彼此的信賴和合作,時時以團隊整體績效為重。
值得留意的是,為了維持團隊的信心、士氣與企圖心,激發團隊熱情的工作必須時時為之,這是團隊成功運作相當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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