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家的房子被查封了!」這是詐騙集團的詐騙新招,千萬別上當!

林姓市民3月間前往高市楠梓地政事務所,告知服務台人員說:「有自稱法院的人打電話到我家,說我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如果不趕快處理,房子就要被拍賣。」自稱法院的人還說要幫忙處理塗銷查封事宜,但要他提供權狀及身分證件。

林先生要求服務台人員了解他的房子是否被查封,並表示,他的房子曾向銀行貸款設定抵押權,但繳息正常,並無積欠未繳,為何會被查封?服務人員查詢後,並未有被查封的記載,研判是不法集團的詐騙新招,林先生申請土地建物謄本確認無誤後,才放心離去。

警方說,詐騙集團是要騙取屋主房地權狀與身分證件,再以人頭向銀行貸款或詐騙買方購屋訂金,請房屋所有權人要提高警覺。

而高雄檢警去年間破獲以黃姓嫌犯為首的「假租屋、真詐貸」犯罪集團,則以租屋為幌子,騙得屋主不動產所有權狀影本,再印製假權狀正本,向銀行詐貸近億元。

嫌犯黃震等人專找地段好的高價房子承租,佯稱要設立公司登記,騙取屋主建物、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後,參考印製幾可亂真的假權狀正本,地政機關關防、所有權人印鑑證明等都有。黃等人再找人頭偽造身分證,連同該假權狀向多家金融單位貸款,行員稍有不慎很容易被騙,黃等人共詐得近1億元。

此外,多年前北部警方也曾查獲假土地買賣詐欺集團,許姓嫌犯等人先偽造土地所有權狀,又以低於市價1、2成價格,吸引仲介商積極替對方奔走找買主,以賺取佣金,後來有一名營造商被騙近1億元。

法界人士表示,法院查封民眾的房屋,會先以專函通知所有權人,法院人士前來現場查封房屋時,也會出示證件,再貼上封條,絕無要求所有權人提供權狀或身分證件,以撤銷查封的情形。

關於法院查封不動產的流程,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表示,查封是由債權人啟動,向法院聲請查封債務人之土地、建物(所有權人須為債務人)。書記官收到強制執行聲請,經由法官審理後,便會交由執達員繕打查封公文予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

查封標的若為單純土地無建物坐落其上者,則須另會同地政人員指界。查封之建物若有增建,或是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者,則須再定期做測量查封。約定當天至現場,法院會派書記官會同執達員,於查封標的貼上封條。

台北士林法院法官陳文通指出,查封工作是由書記官會同錄事或執達員執行,如果真的是法院來查封,對被查封的標的物住址、地號已非常清楚,不可能再要求當事人拿出土地、建物所有權狀來「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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