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老公的媽媽就病重,妹妹遠嫁台北。考量經濟問題無法請外傭,剛好我就在老公家附近工作,於是接下重擔就近照顧。


對於兒子遲遲未成家,長輩很著急,她看到我後很高興,說她存了不少黃金首飾,存了10年,一直很想給未來媳婦戴上,那時我只當一個老人臨終前的囈語罷了。沒想到她腿一伸,老人家的遺體還停在客廳,半夜時分,我在房裡就聽到外面有人吵鬧,原來是家裡兄妹為了分遺產而大鬧,想要「吵死人」。老公的妹妹在媽媽死前不曾盡心,一等她死後,人還沒回來奔喪,電話中就挑明要分財產。


趁亂霸佔房產黃金
後來我和老公結婚,小姑只拿出幾塊碎玉、手鐲和一副耳環,還有兩只超薄純金戒指作為結婚戴用,這種寒酸的感覺,真是不像他媽媽當初應承的豐厚金飾。家人也找了許久,就是找不到那些金飾,才知道大部分都被小姑拿去典當。
結婚後,每次小姑來我們家,家中的東西總會少個幾樣,除了電器用品外,連發票也拿走。甚至後來我們因故要搬家時,才知道,婆婆剛過世的那個月,小姑已把所有不動產──包括老公的房子等等,都過戶到自己名下。
公公很是氣不過,現在到處找人要告自己的女兒,小姑知道後,也急著脫手賣掉房產。老公和小姑協議乾脆房子先過戶,房子再貸款把錢給她──明明是不當手段得來的,現在竟變成要買賣才能取得家產。
也怪老公糊塗,對沒有繳房屋稅之事一直未曾過問。小姑當初很是嫌棄故鄉的落後和不方便,出嫁後卻大肆搜刮故鄉娘家的所有資源,什麼都拿到台北去用。哎!真的就像人家俗稱的「女兒賊」,防不勝防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咖啡王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