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署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政策定調!

     國安會祕書長蘇起日前透露,兩岸未來簽署CECA的政策已經定調,未來會透過海基會與對岸進行談判。馬英九總統日昨接受媒體專訪首度宣示,將落實競選政見,推動兩岸洽簽CECA。

     陸委會周二才特別對外強調,未來與大陸簽署的「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並不等於英文的CECA,十九日陸委會說明名稱問題時,又將之改稱為「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對於兩項名稱的不同,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說,大陸有某些文件也用「協定」稱之,兩者區別不大,只要是透過兩會簽署都符合兩岸條例規範。

     中國和東協合組「東協十國加一」,明年開始,東協各國的貨物進口中國可享有零關稅優惠,石化業者及六大工商團體近日大喊救命,呼籲政府速簽兩岸經貿協議。

     馬英九接受《Taipei Times》專訪明確表示,兩岸經濟關係要正常化,必須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這是他的競選政見,當選後當然要落實,包括關稅減讓、投資保障、雙重課稅的避免等議題,最近都要與對岸協商。

     他舉石化業者陳情為例指出,大陸跟東協很快就要實現「東協加一」的協定,其中最重要的是關稅減免,即東協產品進入大陸時,可享受低關稅或零關稅的待遇,而台灣同樣的產品卻可能遭遇關稅,不利競爭。

     馬英九強調,兩岸將來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一定要考慮國內產業的利益,該保護的保護、該開放的開放,不開放大陸勞工、不開放大陸農產品、不開放陸生來台考證照政策的「三不」政策是他的承諾,不會改變。

     兩岸簽署綜合性經濟協議前是否須公投?馬英九認為,公投所需要的門檻很高,若以民調方式,多數民眾應該會贊成;兩岸簽署相關協議時,一定要確保台灣的主權,同時該協定需送立法院通過才能生效。

     府院高層透露,為避免外界將CECA與大陸與港澳簽署的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定混淆,引發台灣香港化、主權矮化的疑慮,協議的英文名稱不一定會用CECA,國安會及相關單位正審慎研議。

     高層指出,不論名稱為何,實質內容都是「FTA(自由貿易協定)」,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並非「國與國」的協定,而是建立在WTO(世界貿易組織)架構下的雙邊最惠國待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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