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跑「馬英九」這條線,已經邁入第4個年頭,從市政府跑到國民黨,從黨主席選舉跑到總統大選,一路走來嘗盡酸甜苦辣,很難一語道盡。

一般認為,在聯合報跑馬英九,應該是件輕鬆愉快的事;但理念相近不代表路線契合,新聞需求與受訪者期待往往有很大的落差,每逢兩者之間無法調和,記者就會成為夾心餅乾,承受一種極其微妙而沉重的壓力。

再加上馬英九是個錙銖必較的人,不能容許自己在報導中有一絲絲的瑕疵,文章稍不順遂其意,他會記仇許久。馬英九曾經為報導中他下鄉座車隸屬「地方黨部」或「候選人」向我抗議,核心幕僚也曾因批評馬團隊危機處理不當而向報社施壓,跑這條線,神經要很大條。

除了「精神」上必須異於常人,「肉體」上也得有過人之處,才能應付挑戰,底下分「食衣住行」分別探討。

食:攏係排骨便當

人家說「吃飯皇帝大」,但我看馬英九的「皇帝」可能是沖齡踐阼,永遠排在最後一個順位當「細漢的」。謝長廷說「人民不是豬狗雞」,但真的有人吃豬狗雞食物也毫不介意,身為美食家的我,對這點痛苦異常。

馬英九自己很得意,說他1年要吃700多個便當,剛開始聽他講還覺得這沒什麼,等到自己進入700多個便當的生活,才發現日子有多可怕!

跟馬英九隨行採訪,每10餐裡大概有9餐是便當;這9個便當,大概又有8個是排骨便當。後來一看到排骨便當,大家就哀鴻遍野,尤其拿到冰冷又油膩的排骨便當,光聞味道就想撞牆,司機如果吃了再上,可能會撞車。

但我不得不佩服馬英九,他對便當從來不抱怨,真的甘之如飴,不過他偶爾會要求幕僚買個鮮奶讓他喝,或者希望吃個香蕉之類的。對!馬英九很愛吃香蕉。他看到家裡冰箱有爛爛、快壞掉的香蕉,都捨不得丟,有一次一口氣吃掉一整串,不愧是靈長類動物!

如果說吃便當很痛苦,我唯一想到更痛苦的,就是「美食當前,但你還是只能吃排骨便當」。

馬英九有時會現身某些社團餐會,例如獅子會、扶輪社之類的,這時可看到珍饈美饌排滿桌,但那可不是給馬英九或隨行人員吃的,咱們就像過路食神:看得到、吃不到。行程匆匆結束,回到車上,還是面對排骨便當。

就算能適應排骨便當的日子,還得有平衡感,否則是吃不到飯的。因為要趕行程,馬英九車隊常會瘋狂飆車、超車、閃車與煞車,打開便當,像是在驚濤駭浪的小船上吃飯,就曾有幕僚學藝不精,整個便當打翻在地,接下來幾天車上都是排骨便當的味道。沒錯!還是排骨便當!

衣:女記者比邋遢

在長住下鄉時,1個區域一待就是10多天,要怎麼打包行李、清洗衣物,也是一門大學問。馬幕僚曾經想過一個辦法解決這個問題:每天把髒衣服裝袋,集中快遞回台北,再由留在台北的幕僚一起送去清洗,之後再寄下鄉。

還好這個方案沒有付諸實行,否則那位留在台北的幕僚,一天要拎著幾十套別人的髒衣服去洗…想想我還是寧可吃排骨便當。

台灣雖然小,但也足以產生「溫差問題」;有時在台北很冷,穿著大衣出發,但到了南部,才發現風和日麗,活像個穿雪衣登陸太陽的傻子。很多同業因為沒有算準衣著,把自己搞得一身大汗,後來不小心吹到冷風,輕輕鬆鬆就中獎感冒。

下鄉時環境比較克難,隨時要準備上樹下田,因此大家都穿得很隨性,女記者尤其邋遢。有時短暫回到台北,女記者趕緊把握機會打扮,每個人都爭奇鬥豔,馬英九車隊的司機們看到裝扮後的女記者都眼睛一亮:「原來她們是長這樣啊!」

住:3坪大睡6人

為了強化自己的簡樸形象,從選黨主席開始,馬英九住的地方通常都走自虐路線、極簡主義,把自己弄得苦哈哈、窮兮兮,生怕被安個「鋪張浪費」惡名。但馬英九得了節儉的形象,可苦了幕僚與隨行記者。

馬英九曾住過某縣市救國團活動中心,房間簡陋、家具殘破,冷氣像噴射機引擎一樣大聲,電視音量卻輸給飛蚊振翅。更可怕的是,某位單身的女記者半夜不知哪根筋不對,移動了一下枕頭,赫然發現底下有半隻小強,她不敢移動小強,又因為門禁無法另覓住處,只能硬起頭皮在房間裡杵著。這一夜有小強陪她,一點也不寂寞。

除了救國團便宜但不大碗,馬英九也偏愛國軍英雄館、聯勤招待所等具有革命色彩的住宿點,同時他又很有佛心,也喜歡在寺廟的香客大樓掛單。

有次馬英九住在中部某宮的香客大樓,小小不到3坪的房間裡,擠了3張上下舖,格局像極了拘留所或靖廬之類的地方;床板上沒有床墊,只有兩張棉被,枕頭是皮製的長方體硬枕,極具古典風味,皮面油光閃閃,還黏著之前善男信女的頭髮,提醒著住客「不要忘本」啊!

後來馬英九迷上Home stay,到處借住民宅,一般來說,民宅都好過上述好地方,因此馬他本身就擺脫了窮山惡水的悲慘命運,但幕僚不行,還是繼續在省錢的輪迴中浮沉。

行:田梗飆速120

說到「行」,不得不從「行程」談起。以馬英九出訪的「鐵馬團」的行程來看,大概可歸納出他的行為模式:行程必定排得滿檔、酷愛利用深夜或凌晨的時間趕飛機以節省時間、時間安排絕對不考慮記者工作需求等。

記者在國外時間的白天,一定要採訪或拍攝,但因為時差,所以晚上也得寫稿或做帶,結果變成記者白天在工作、晚上也在工作,根本沒有睡覺時間。以馬英九2005年訪美為例,全團記者的平均睡眠時數,前3天加起來不到3小時。

就算不出訪,在國內行程也絕對緊湊,保證精采刺激。有次馬英九到台東,因為沒有提供記者交通工具,我只好租機車一路狂跟;還有一次自己開車隨馬到彰化縣,馬因為怕遲到而飆車,尾隨車隊的我只好在田埂上以時速120公里狂跟,以免流落異鄉。

這種趕路方式非常危險,尤其車隊越後面的車越有危險性;跑馬至今我已遇過4次車禍,其中一次車禍發生時,我正在後座打稿,報社電腦整個飛出摔爛,上面還沾滿鮮血;幸好馬英九願負責醫藥費,並賠一台電腦給報社,否則弄壞一台社產,我想報社不會放過我吧!

說記者是「賣命」?一點也不誇張,香港亞視攝影張東杰至今仍在昏迷,我知道自己只是運氣比他好一點。車禍後,我有好一陣子坐廂型車都感到莫名焦慮與緊張,後來索性一上車就睡,來個眼不見為淨。

馬能馱人亦能摔人

然而,跑馬英九也並非全然是痛苦的經驗,他某些想法、主張或者行動,確實改變我的觀念,進而影響我的生活方式。

舉例而言,我以前超討厭運動的,所有娛樂嗜好都是靜態的,活動量最大的休閒活動是打電動;但跑馬英九,讓我發現自己體能的不足之處,運動還是很重要的,至少不能輸給一個57歲的「中年男子」(長官說50多歲不能用「老翁」)。

因此,我開始逼著自己慢跑,借了球具開始練高爾夫,甚至買了一台還不錯的腳踏車。套用馬英九所說「每個人最好都能會一種樂器,讓音樂陪你走過人生的高低起伏」,我認為「每個人最好都找到一種運動」,讓這樣運動維持自己的最佳狀態。

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馬能馱人亦能摔人」,我雖然好不容易在36歲這年,體悟到運動的重要性,但因為跑馬英九每天都累癱了,根本沒有時間運動,我的新單車,已經在朋友家的樓梯間,寂寞地躺了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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