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矚目的南山人壽併購案,在中策以第二高標拿下引發輿論撻伐後,博智因提早入主而遭員工反彈,緊接著AIG因美國景氣復甦取消三筆資產出售案。這一連串事件,促使雙中簽訂MOU。金管會主委陳冲的一局變三局說,更導致中信金控董事長辜濂松率隊拜會金管會,使南山人壽併購案處理的複雜度與敏感度,向上延燒到金管會主委層次。

在兩岸簽訂金融MOU後,金管會面臨的監理專業挑戰度與政治複雜度達到空前,而雙中簽訂MOU更是挑起後MOU時代監理的最敏感神經。

面對這宗後MOU時期第一宗併購案,金管會在金融專業與政治現實間要如何拿捏,確實很棘手。

為了避免引發各界責難,金管會對此案的處理務必秉持中性立場,除依照相關法規與行政程序審理外,更重要的是必須堅守金融專業倫理與資訊透明化原則,逐一化解各方疑慮,並做出最符合全民利益與金融發展的審查結果。

由於各界的疑慮與反對,中策合併南山案要想順利通過主管機關審核充滿變數。為免到手的鴨子飛了,中策退而求其次,尋求可使其順利通過的次佳方案,因而才尋求與中信金合作,這是全國各界輿論給政府施加壓力的結果。

中信金自始至終都以勢在必得的決心問鼎南山併購案,按理說,在上回以最高標落榜後,大可向美國AIG或政府討還公道,或待中策被駁回時再投標。但由於AIG對海外資產出售已無急迫性,加上最近取消三筆原定資產出售案,致使重新招標存在相當大變數,勢必拉高出售價格。

既然中策主動要求合作,以便獲得政府核准,中信金沒有理由不把握這千載難逢的機會。雙中MOU就在郎有情妹有意的情況下,創造出最佳的合作結果。

從後MOU時代觀察台海兩岸金融機構規模可知,彼大我小的懸殊態勢極為明顯,在政府錯過推動國內金融機構整併的黃金時間背景下,如何創造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優勢,當然是最重要的課題。因此,謹慎處理南山併購案更是監理單位不可承受之重。如何將優質的南山人壽順利且儘速併入我國金融機構,也是金管會的重責大任。

目前為止,社會各界對南山人壽併購案的態度是政府必須嚴格把關審查,務必確保南山人壽的永續經營而不被掏空,以保障廣大保戶及員工權益,更進而維護整體金融的安定。因此,雙中MOU的合作案,不僅對中策及國內金控有利,更順勢解決了金管會對中策案審查的兩難。

就金融監理角度看,國內金控公司相較私募資金應更適合做為南山人壽的併購者。由於中策在合併案極可能被政府駁回情況下,才導致雙中MOU的結果,已經違背先前對金管會所做出的永續經營承諾。如此因怕遭受失敗命運而結合國內金控以增加審核過關的投機作法,主管機關對其誠信度更應謹慎處理。

為了確保雙中MOU協議不致生變,以保障南山人壽眾多保戶權益以及該公司的永續經營,主管機關應加快審查腳步,並以附帶條件方式,用監理核淮權來規範中策集團信守承諾,否則核准當自動失效。

為了強化金控的實質經營權與權利義務對等的比例原則,主管單位應要求中策在第一階段,就必須移轉過半的股權給結盟的國內金控公司。

為了避免牽動政治敏感神經與增加處理的複雜度,金管會必須向社會各界充分說明,為何國內金控與中港私募資金合作併購南山人壽將有助於全民利益保障的提升。

此外,行政院長已揭櫫公股併公股及民股不併公股的政策,主要也是因二次金改引發的政治後遺症。

因此,這樁雙中合併案不僅不違背行政院政策,而可避開財團化的疑慮外,更可因股權交換後家族持股被稀釋結果而使財團色彩更加淡化,這不正是政府推動公司治理所要落實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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