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時代,人人都被收編在婚姻制度,因為婚姻制度保障了農業時代需要的人力,婚姻制度更是一種社會福利制度及社會安全保障。它以家族為單位,將個人生老病死的照顧全納於此制度。因此結婚雙方幸福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傳宗接代與經濟分工。

結婚當事人沒選擇配偶的權利,婚配父母之命,以家族利益為前提。無怪乎人們只好以消極的態度來解決婚姻問題,「夫妻是緣,良緣,孽緣,無緣不合」,「寧拆三座廟,不拆一樁婚姻。」離婚被視為罪大惡極,若一個社會准許離婚,這個社會的安全體系一定分崩瓦解。


革命感情已變仇家
如今是工商業社會,有社會福利制度,如勞健保,還有私人保險可以解決個人生老病死的問題,女性只要有一技之長,何必仰男人鼻息或靠娘家生活。
現代人決定是否結婚或離婚,應以兩人相加能否大於二或至少等於二為原則。如果答案否定,維持婚姻做什麼?以此觀之,王靜瑩與王雪峰的婚姻就該做個了斷。家暴比任何暴力都可怕,因為暴力是關起門來進行,受害者呼救無門。當初王靜瑩演出大和解戲碼,周遭親友都樂觀其成,但家暴專家誰也不看好,大家喜歡當和事老,和稀泥,卻不肯面對施暴者和受害者都該接受專業輔導和治療才是正理。
唯有在當事人肯真正面對問題癥結,有心改善問題,維持婚姻才有意義,只要有一方不願解決問題或誠意不足,倒不如好聚好散,因為「冤家宜解不宜結」。不管當年如何愛得死去活來,如何經歷革命感情,兩人在一起只是互相折磨,何不給自己也給對方一條生路?不做夫妻可以做朋友呀!何必糾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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