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各方關注的兩岸第三次「江陳會」,原本依雙方協議,在今年上半年內舉行即可,但最近我方先說要在5月舉行,甚至日前海基會人員去大陸作程序性磋商後,又說不排除比5月上旬更提前舉行,也就是4月份就可登場。大陸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定本週五來台,再度進行程序性磋商,以敲定第三次「江陳會」日期。無論最後定案的日期為何,第三次「江陳會」已給人留下倉促上陣的印象。

     這項會議的時程安排,之所以呈現「寧早勿晚」的緊迫感,主要理由應是:上次的第二次「江陳會」,係於去年11月初在台北舉行,距今已有5個多月,主事單位不希望第三次會議拖太久,以免外界對兩岸關係情況,作不必要的猜測聯想。

     我們贊同,兩岸關係必須精心維護,節奏、形式、排場、氣氛都不可免。但是,除此之外也要強調,實質內容與成效,重要性理當有過之而無不及。從這個角度加以檢視,發現第三次「江陳會」雖然開得很及時,但規劃討論議題的內容,卻過於粗枝大葉,沒有討論到當前最核心的問題,也缺乏讓人眼神一振的「亮點」,如果不加以充實、深化,結果很可能是一篇急就章。若開會時間能緩一緩,而把民眾最關心的問題,適度納列進去,那將會比較週延。

     總的來說,目前全民最關切的兩岸課題,毫無疑問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如何簽署。可是,此一課題在第三次「江陳會」中,將不是正式討論項目,雙方對此僅可能做非正式的意見交換。這顯示ECFA之如何成局,在今年上半年內,還是個未知數。

     眾所週知,兩岸ECFA簽署的主要目的,是要使兩岸經貿與「東協10加1」發生聯繫,並幫助台灣提升競爭力。雖然日前東協高峰會,因受泰國政治動盪衝擊,沒有開成,但中國仍信誓旦旦,要在明年如期促成東協10加1實現。情勢顯示,我方之面對競爭壓力,情況相當緊迫,必須早作綢繆。如果第三次「江陳會」能好整以暇,慢工細活,「以時間換取空間」,而在會中對ECFA起碼促成「備忘錄」之簽署,則其對台灣廠商而言,將彷如派發一劑「定心丸」。

     另一個廣受期待的兩岸金融監管協議(MOU)之課題,在第三次「江陳會」上,只被安排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之框架性文本。至於銀行、保險、證券分業的監管合作協議,則留待日後再議。這樣的安排,將使兩岸金融合作留下很多未決的尾巴,難保不使這方面事務,受到未來的不確定因素影響。

     還有陸資之開放,雖已被列為第三次「江陳會」的議題,但在上述MOU尚未能擴及分業協議的情況下,大陸金融證券業資金,能否在短期內實際投入台灣市場,也是未知數。

     其餘已排定的議題,則均屬「議論已久,僅差臨門一腳」的項目。如兩岸包機要變班機之議題,在包機已穿梭飛行多月的基礎上,其討論內容相對單純,結果應也是水到渠成,不會有波折。還有,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議題,因雙方早在10幾年前已簽訂「金門協議」,在這個基礎上,雙方要達成相關的新協議,實相對容易。

     從各項排定議程看來,第三次「江陳會」的功用,主要是延續了雙方「好會連場」的熱絡氣氛,也讓兩岸交流事務,在既定的軌道上,持續向前發展一步。儘管這已耗費了海基、海協兩會人員很多的苦心,但我們從大局加以檢視,仍發現它有結構性的不足。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在台灣經濟拓展國際空間方面,第三次「江陳會」所起的加分作用太小。

     ECFA在正式討論議題中的缺位,則是另一個缺失,這使台灣和東協的「掛鉤」,充滿不確定。還有,兩岸包機變班機,雖已排入議程,然而,我方在今年稍早,聲言要爭取的航線「延遠權」,在近日反而不再被提起。為何不趁第三次「江陳會」討論兩岸班機開放的時機,也一併對該延遠權問題達成協議呢?果能如此,我方航空公司,下半年即能通過大陸航點,經營第三地航線。這是最真材實料的「台灣參與國際」。「江陳會」如能對這方面作出貢獻,其功績必然不同凡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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