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半導體董事長黃崇仁、台積電資深處長(前旺宏副總)王耀東、旺宏財務長葉沛甫等涉嫌內線交易案,13日經新竹地檢署複訊後,檢方認為黃崇仁等六人參與內線交易事證明確,考量犯罪所得,黃崇仁以1,000萬元交保,其姪力晶投資顧問黃俊欽200萬元,王耀東、葉沛甫等四人各以50萬元交保。

黃崇仁的委任律師江東原表示,黃崇仁認為他非常無辜,當時購買旺宏股票不是以個人名義,而是以公司集團購入,目的是希望爭取更多席旺宏董事,後來不順利才逐漸出脫。黃崇仁向檢方說明,購買旺宏股票並非為了獲利,檢方有所誤會。

經過十餘小時應訊,半小時內籌足千萬元保釋金,黃崇仁13日下午1時50分獲交保,江東原趕緊上前交給他降血糖、血壓的藥,黃崇仁隨後返家休息。

江東原說,旺宏94年找力晶洽購晶圓廠時,因涉及技術、管理等,力晶需先了解旺宏的本質,發現旺宏的股價低於淨值,才買進旺宏的股票。購買晶圓廠涉數十億元投資,為掌握晶圓廠的管理,力晶想爭取旺宏董事會席位,才於95年6月間大量買進旺宏股票,結果只拿到一席,因此96年6月間釋出旺宏股票。

他13日也提出旺宏的成交明細和股價K線圖等資料說明,94年6月至95年3、4月,旺宏的股價都在3至5元間低檔盤整,且沒有人操作內線交易,會將時間拖到一年半的。

不過檢方表示,雖然黃崇仁等人都有提出說明,檢方已掌握具體的事證、物證,六名被告參與內線交易事實明確,因大都到案,考量他們犯罪所得,諭知黃崇仁以1,000萬元、黃俊欽200萬元;王耀東、陳鴻智、林雲龍、葉沛甫各以50萬元交保。

另外,被列證人的旺宏董事長吳敏求、總經理盧志遠都已出國,將擇期傳喚,檢方透露還會有下一波行動擴大偵辦。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新竹地檢署及警調單位12日動員150人,同步在台北、新竹搜索力晶、旺宏及黃崇仁等人住處共37 處,傳喚、約談40人,其中黃崇仁、妻子于素姍、兄黃崇恒、姪子黃俊欽、特助陳文捷、前旺宏副總王耀東及陳鴻智等15人列為被告。

黃崇仁、黃俊欽、王耀東及旺宏財務長葉沛甫、資深協理林雲龍、旺宏董事陳鴻智六人,13日上午移送新竹地檢署複訊,其餘九位被告都在特偵組訊後飭回。

捲入內線交易》力晶不解 旺宏不置評

力晶集團董事長黃崇仁捲入旺宏電子內線交易案,力晶副總經理兼發言人譚仲民13日前往櫃買中心進行重大訊息時表示,力晶購買旺宏廠房及股票都是依法公告,在買廠消息揭露,相隔約16個月後,才出脫持股,對於檢方認定有內線交易,「感到不解與遺憾」,但力晶一定會配合檢調行動,讓真相水落石出。

譚仲民也首度證實,力晶集團大買旺宏股票,是為了多項「策略性考量」,其中包括必要時介入旺宏公司經營。相較於力晶的詳細說明,也捲入風波的旺宏13日相對低調,僅強調「尊重司法程序,不便置評」。

受內線交易風波牽連,力晶與旺宏13日股價都以跳空跌停開出,雖然隨即打開,但收盤跌幅都超過5%。力晶收在11.65元,旺宏以13.15元收盤。

譚仲民表示,力晶當時以53億元買入旺宏12吋廠,之後花了5、600億元購置機台量產,由於這個廠與旺宏8吋廠相鄰,包括水、電、汙水處理等都是共用,當時旺宏營運不佳,力晶擔心旺宏若財務吃緊,廠房可能遭查封,連帶影響力晶營運,才會大量買股以防萬一有狀況時,可介入保護自身權益。

譚仲民強調,力晶購買旺宏持股,是單純策略性考量。且旺宏賣廠後,由於廠房折舊,旺宏帳面上便虧了10億元,加上旺宏賣場後只剩一座8吋廠,旺宏股價兩個月內盤跌約兩成,力晶集團成員還一度套牢。

譚仲民指出,旺宏之後股價上漲,主要和任天堂遊戲機大賣有關,不少外資機構開始注意旺宏營運,同一時間,同屬任天堂概念股的原相股價也開始大漲,力晶確實因握有旺宏不少股權而獲利。

譚仲民說,力晶在去年與旺宏公司派的董監改選之爭居於弱勢,且旺宏基本面已經好轉,力晶不需介入經營就可免去廠房可能停工的問題,因此才出脫持股。

一樁美事…竟成憾事

力晶與旺宏因為旺宏出售閒置的12吋廠房而結緣,兩家在台灣半導體業界頗具份量的業者,在原以為互蒙其利的售廠案,卻因爭奪公司經營權關係交惡,此次又爆發內線交易疑雲,令人始料未及。

回顧雙方洽談購廠之初,旺宏基本面表現不盡理想,力晶則是搭上DRAM需求暢旺的順風車,成為市場當紅炸子雞。對旺宏而言,將原有的12吋廠賣給力晶後,營運包袱變輕,之後也能得到力晶的產能支援,算是相當正面的決策;而力晶以較低價格,買入旺宏廠房,不僅解決竹科一地難求無法建新廠的問題,更省去建廠規劃耗時等問題,趕在景氣正好之際擴產出貨,也是得利的一方。

然而這件對雙方應是「互蒙其利」的合約,最後卻搞得「兩敗俱傷」,從雙方為搶奪董監席次,鬧得不可開交,旺宏只得另尋委外代工夥伴,力晶也因組成的「夢幻聯合軍團」搶攻旺宏董事席次不利,僅取得二董一監的席次。

因為經營權之爭,引爆後續問題,而造成對峙,咎其因有很大的部份是因為人性的互不信任。以旺宏來說,原本獨立自主的營運模式突然有外人要介入,當然要全力抵抗;力晶想要保護自身權益,唯有大量購入旺宏股票,才能確保在必要時候能介入旺宏,但這樣便引來內線交易的疑慮。

另一方面,國內法令對於兩派勢力爭奪公司經營權的規範,也還有補強之處,除了旺宏以外,包括大毅與國巨,以及台航等案例,都一再凸顯出這類問題。修法腳步趕不及商場變化,如果只是「遇一件辦一件」,難保往後不會再度出現類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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