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ECFA第3次協商即將展開,本次會商,金融業市場准入談判為重頭戲,原在美國舊金山參加監理官會議的銀行局長桂先農,由於是我方主談代表,已在第一時間調整行程,兼程返台辦理趕赴北京的作業,就金融服務業開放議題與大陸銀監會進行協商。

 據悉桂先農4月份即已受命,前往北京與銀監會官員會面,這次是他出任銀行局長以來,第二度到大陸溝通。而此次會議,也觸及部分保險和證券業務的協商,將由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負責。

 根據金管會的幕僚作業,此次被列為金融業爭取重點的項目,主要包括三大項,分別是:1、爭取國銀登陸可免經辦事處,逕行申請成為分行;2、台資銀行承作人民幣,可免去3年等待期;3、調降國銀登陸申設子行、分行的資本額門檻。

 相關人士透露,截至目前為止,金融業仍是早期收穫清單項目,第3次協商達成共識應無太大問題,有歧見需要溝通的部分,主要還是商品貿易方面。

 按現行的規定,本國銀行登陸須先設立辦事處2年,才可以申請設立分行,此項規定,使得剛設立辦事處不久,卻是台灣最重要的兩大公股行庫-台銀、兆豐銀,失去第一時間的商機,因此我方希望透過談判取得突破。至於分行成立後,3年內必須連續2年獲利,才可以承作人民幣,且境內公民只能吸收100萬人民幣以上的定存,對於已經滿足升格分行條件的7家國銀,其所構成的業務限制,也是我方希望本次會商,能夠爭取開放的內容。

 因此金管會日前修訂辦法,將對岸的限制措施「比照辦理」,使得陸資銀行登台,同樣須在台成立辦事處滿2年,而且承作新台幣業務,也僅限新台幣150萬元以上的定期存款。但當中也指稱,若ECFA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即是為ECFA談判預留雙方的合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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