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節目中,我徵求「在婚姻中被愛得壓力太大」的人打電話進來,發言者非常踴躍。被愛得最厲害的是一位太太,她是職業婦女,薪水都必須交給婆婆,自己只能支領零用錢,此外,任何行動都必須事先向丈夫請示。

請示必須早一天提出,但丈夫未必會立即批准。即使只是外出買個東西,都要呈報。誰打電話來,也要說清楚。例如「我明天要去洗頭」,常會得到一個「嗯,我考慮看看」。
有一次,她一星期前就報備要跟老同學去喝下午茶,老公說:「嗯,好吧,要看妳這星期表現得好不好。」


人財都被夫家吃死
「妳不是開玩笑的吧?」我問。「不是啊。」她的話中帶有濃濃的無奈:「這是上星期發生的事呢。」看來,她的婆婆像皇太后,她的老公是皇上,她是皇宮中的禁臠,一直被保護管束著。「妳沒有反抗過嗎?」「反抗沒有用啊。」她說。「那麼,妳覺得很痛苦嗎?」我問。「我……也習慣了。」
一般人可能受不了這樣的管束,但她的婚姻目前為止堪稱穩定。她的忍耐力看來異乎常人。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而人的權利通常是慢慢放棄的。
一個控制欲強的男人,在談戀愛時必然已經著手「掌握」女人了,剛開始,她一定不習慣,但會將之解釋為「他很關心我」、「他是為我好」。她會先把管理當成呵護,被指責時,心裡還會泛起一絲絲的甜蜜。走入婚姻後,越繳械越多,終致退化為一個「無行為能力人」。
雖然心裡哀怨,她多不自由。但若有一天得到了自由,她也會感覺到不習慣吧。自由是天賦人權,但也要及時捍衛,另一半才不能假愛之名,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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