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期盼兩岸簽訂的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到底可以帶來什麼好處?最快受惠的是QDII(大陸境內合格機構投資人)可投資台股,接著兩岸銀行也可相互遞件申設分支機構,對台股算是利多題材,對台灣金融業也是一大激勵。

早從去年開始,兩岸簽訂MOU的題材就持續在股市發酵,但一直只聞樓梯響。MOU遲未簽訂,使得即使我方金管會已宣布開放QDII來台投資,但因大陸方面規定,未簽訂MOU的地區,QDII還不能投資股票,因此,到目前為止QDII 還無法投入台股。

有關官員表示,一旦MOU簽訂後,QDII馬上可以投入台股。除了QDII可以買台股外,台資券商也可以到大陸經營業務。

MOU一簽訂,對兩岸銀行相互設立分支機構也可馬上鳴槍起跑。目前在大陸設有代表處的七家台資銀行,將可以遞件申請升格分行,但承做人民幣業務部分因涉及WTO(世界貿易組織)規範,必須等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所突破後,才有可能辦理。

不只銀行可以登陸經營業務,兩岸銀行業者積極洽談的台商融資平台也可以開辦。最近就有不少大陸地區的銀行,包括大陸銀行及外商銀行,紛紛找上台資銀行談合作,建立由台資銀行提供保證、大陸銀行提供人民幣放款的合作平台。

還有,台資銀行也可參股大陸銀行,不過從國內銀行準備情況來看,設立分行或子行仍是優先選擇。

在保險方面,由於國內保險公司已可登陸,不像銀行、證券限制較多,MOU的簽訂對保險業影響相對小,不過,官員表示,MOU簽訂後,有助雙邊監理合作、資訊交流,也極具意義。

至於保險業積極爭取的放寬「532」規定(資本額50億美元以上、經營歷史逾30年、在大陸成立辦事處滿二年),因屬大陸對WTO承諾,須由簽訂ECFA來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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