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拋棄的情傷,因為混合著不甘心,而使傷痛處理起來更加棘手,報復心因此而生是屢見不鮮的案例。聽過一位知名心理醫生主張延遲報復的論調,她主要是說,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當下報復的行動過於幼稚,又因在氣頭上無法做的漂亮。倒不妨訂下一個長遠的報復時間,也許是一年以後。而在這當中,要試著努力讓自己更好。
但許多案例都顯示,等到了所謂的報復期,那些當初信誓旦旦絕對要對方好看的感情挫敗者,卻發現最初那股邪惡的力量,早已不知不覺開出一朵希望的花朵,迎接嶄新的人生。自己早就不再是過去在陰暗中哭泣的復仇者。
原來,隨著時間流逝,漸漸發現,愛的反面並不是恨。已經逝去的感情,毋須再浪費心力以多餘的情緒去對付它。報復?免了吧!享受美好嶄新的人生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再回頭去淌渾水呢?
風輕輕的吹開了錯綜複雜的昔日舊事,也吹熄了報復的火苗。延遲報復真正的意義,原來如此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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