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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小池塘裏的魚,在現有的經營環境中掙扎;還是放諸大海,找到全球市場的觀點與格局?私募股權基金帶來的創新財務經營模式,正在台灣引爆……

被形容成「聰明錢」的私募股權基金,隨時在雷達區內掃視最佳標的物,伺機而動。

對外資私募基金而言,他們最愛具備「三率」的台灣企業:成長率達20%以上,有良好的獲利率與市場佔有率;以及具備大中華格局規劃者。

私募股權基金風潮之所以愈來愈盛,關鍵在於台灣企業普遍面臨成長瓶頸。

台灣不論是科技製造業、金融業、電信業,還是媒體業……競爭已愈加劇烈,全面競爭的結果,是彼此市場佔率相近,成長空間侷限,企業停滯成長,經營效益不彰。尤其科技業者,更面臨全球競爭與微利經營的壓力,業者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經營危機感。

寶來金融集團大中華資本市場總經理黃齊元表示,產業過剩造成企業成長停滯,陷入惡性競爭,企業面臨對外整合的壓力。

但台灣企業過去並沒有對外整合的經驗,企業需要跨出國門,引進國際經營觀點與資金,進行革命性的改造,但是要進行180度的改造談何容易,如何做?由誰來點燃改革之火?領導經營者很難憑空想像。

由於私募股權基金能充分了解產業脈動、具備專業技術與企業經營管理經驗,除了可以有資金的點火效應外,更可以帶進不同經營視野,比起海外發行ECB、ADR、GDR的單純籌資方式,對企業經營更有實質幫助。尤其是股市低迷,企業籌資困難之際,私募股權基金成為企業取而代之的籌資方式。

創新財務經營模式

其實在六年前,外資私募股權基金就看好台灣市場,主動找尋適合的投資標的,但近兩年情勢逆轉,台灣企業開始主動尋找私募投資人,因為生產過剩的負面效應,市場廝殺慘烈,亟需借助外力創新。

很多企業並不了解私募股權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與創投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之間的差別,其實對企業來說都是資金的提供者,但創投是旁觀者,只提供資金,少涉入經營管理;而私募股權則是在企業需要經營協助的關鍵時刻介入經營,提供國際觀點與決策建議,美國前總統老布希(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英國前首相梅傑(John Major)、奇異(GE)前執行長傑克‧威爾許(Jack Welch)等政商大老,退休後都加入私募股權基金顧問群行列。

麥肯錫(Mckinsey&Company)根據過去案例的驗證發現,私募股權基金在亞洲正扮演著「興革者」的角色。

很多人認為,從投資的角度來看,私募是典型的「機會主義者」,因為他們非常看重投資報酬率,經常採取壓低企業股價來收購股權,之後,再以高價將股權賣出,被外界批評只是「賺一票就跑」。

但從實證上來看,南韓第一銀行(Korea First Bank)、韓國交易銀行(KDB)和日本信用銀行等,一度總虧損達18億美元,但私募股權基金進入後,目前已有總盈餘14億美元,對亞洲企業的重整有一定的貢獻。

什麼是私募股權基金

私募股權基金是指「私有股權」的投資,廣義來說包含三種:創投基金、私募基金、購併基金。

「創投基金」,大約介於500萬到2,000萬美金之間,投資於企業初創、成長期,台灣大多投資於高科技產業。

「私募基金」,約1,000萬到8,000萬美金,投資於企業成熟期,取得少數股權,不參與經營管理,讓公司繼續維持現狀,以分享未來成長的成果,國內企業90%的私募投資案都屬於這一類型。

「購併基金」,都在一億美金以上,投資的是成熟、衰退期的企業,取得多數股權,參與經營管理,以產業整合為著眼點,進行企業重組、改組或轉型。如東隆五金被匯豐投資銀行收購,收購後並派任陳伯昌擔任總經理,進行企業改造,現在東隆五金經營績效重新顯現,從被迫下市又重新上櫃。

現今,三者的界線已愈來愈模糊,國際業者甚至橫跨創投、私募、購併三種方式。

私募主導權爭議

私募股權基金雖然可以解決企業的經營困境,還能發展中長期的經營目標,似乎好處多多,但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要不翻船,必須先了解水性,也要具備堅固的船隻,才能經得起大風大浪的襲擊。

目前企業對於外資私募股權基金所知有限,政府也尚無相關法令規範,其中較大的爭議在於:

■透過私募方式取得公司主導權的新經營團隊,並不需要受到相關主管機關或是證交所特別的檢視;

■私募業者通常都要求公司先進行減資,再以增資方式議價入主,造成股價折價賣出,損失的股價必須由原股東承擔,嚴重影響到股東權益。

但黃齊元認為,其實會影響經營主導權者以「購併方式」的私募基金為最,但「購併」只是私募股權的一種,購併之後組織需要重整改革,私募入主後必須大力改造,甚至撤換原來的經營團隊或專業經理人,這時,主導權會完全轉移;但目前90%都不是採取購併方式,大都只要求取得少數董事席位,參與決策而已。

私募入股是否會崩解原來的權力結構,讓董事會與經營層失去主導性?如果有影響,又會產生什麼影響?

崴登創投總經理陳信樺說,根據法令規範,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須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的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對特定對象進行私募。因此,經由股東的同意下須先進行減資,新團隊才得以入主,其實並不至於失控。

而且私募投資人必須投入大量資源與律師、精算師等專業背景人士參與其中。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只是跨出第一步,其後投入資金需經閉鎖期、企業再造等經營風險,都必須由私募股東概括承受,「高收益、高風險」,符合資本市場自由競爭的精神,一定會努力降低風險,讓企業振衰起蔽、轉虧為盈。

雖然由短期的票面股價來看,好像不利於原股東,但實際上如果由原經營團隊繼續經營下去,可能是股東權益變為負值或零。

其實外資私募股權基金進入台灣,也有其疑慮。他們擔心的不是台灣企業大小,而是「經營格局」的問題。黃齊元說,台灣家族企業多半擔心失去主導權,持股都不願意降到50%以下,變革受限,有嚴重的公司治理問題,並不見得願意引進私募股權基金。

但是企業究竟只要當小池塘裏的魚,在現有的經營環境中掙扎;還是可以放諸大海,找到全球市場的觀點與格局,私募股權基金帶來的創新財務經營模式,看來還是嚴酷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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