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第3次協商昨天結束,據了解,在金融業市場准入有重大突破,包括國銀登陸升格分行、承作人民幣時間全部提早1年,審查獲利標準也可望鬆綁,前往北京參與協商的金管會官員不願證實,僅低調說,對整體金融業來說「是有點突破」。
ECFA協商
昨日台北金融圈盛傳此次兩岸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協議)協商,在金融業部分,國銀登陸設立分行及承作人民幣時程均可提早1年,國銀還可設服務台商的專營機構。
參與協商的金管會官員昨僅表示小有突破,「沒有太多意外」。此話暗示外界期待的縮短設分行、承做人民幣時間等,已向前跨出一步,且該服務貿易清單將由雙方進一步確認後,納為文本協議的附件。
證券全資全照再協商
至於證券業爭取的全資全照(所有業務都可做)、保險業爭取申設子公司的門檻,希望從寬認定的532條款(總資產50億美元、30年經營歷史、滿2年辦事處),官員透露,兩岸仍未達共識,再列下波協商項目。
據了解,金管會早在上周一即提出,擬仿中國與香港簽署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金融服務清單,做為向中國爭取的「底限」,官員說:「目標是爭取比CEPA更優惠條件」。中港簽署的CEPA補充協議七將在明年元月上路,台灣行庫業者認為,倘若我方可在6月底簽妥ECFA,將有機會比香港金融業早一步進入中國市場。
依CEPA的金融服務清單及補充協議七,包括國銀登陸設分行或獨資銀行,只須設辦事處1年,較目前中國規定須設滿2年辦事處才准升格分行,提早了1年,此政策對剛申設中國辦事處的台灣銀行、兆豐銀行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