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們的室友也有三年又兩個多月了,一直覺得他們是天生的一對。

有種人,一定要在生前把所有能得罪的人全都得罪光,並以此為樂;那就是他。而她則恰恰相反,無論對方是誰都盡其所能地討好,即使她內心痛苦不堪。

因此當我發現天生一對開始漸漸相對無語、望著彼此卻眼神木然時,打從心底感到遺憾。但我束手無策,只能悄悄溜走。我打包行李的那天,她正忙著燒他們所有的照片。

我?我只不過是他們已經遠行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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