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燙燙的消費券終於到手了!從各縣市政府單位到商家,不論滿額送、加乘送、3,600優惠價、加碼送現金、車子、房子…就是為賺你的消費券!

這時你也要努力發揮消費者的智慧,從中尋找最划算、最聰明的用法,盡力將消費券的好康延伸到最大。

概念1 組合使用 A優惠最多

六福莊公關部主任Sabrina本身就是精明消費者,她以親身經驗分析,要使消費券加值再加值,組合方式使用最能擴大優惠效果。

她說,這次許多商家的滿額送,只要使用消費券即可,不限一次花完。這種優惠不僅彈性大,消費者可選擇的店家、商品內容更多,因此不建議採用百貨周年慶「集中採買法」。

像Sabrina自己就決定將消費券花在大賣場、生活美妝店和旅遊。她計畫在愛買用1,200元消費券採買民生必需品,還可賺1萬2,000元的折價券,日後購買民生必需品時照樣可用;再到屈臣氏花1,000元消費券買女生需要的用品,可賺150元折價券;再到生活工場花1,000元消費券,買原價1,300元的物品,另外留400元消費券去泡湯,但要再貼現金。

概念2 可留一半 等下波優惠

消費券該不該集中在近幾個月用完?Sabrina建議,多數商家推出的第一波消費券優惠,期限大部分會持續到3月底,屆時大家將依市場反應來決定4、5月時的第二波優惠內容。若真不想錯過下一波好康的人,可以在第一波消費券熱潮先用掉一半至三分之二,剩下的再慢慢決定怎麼花。

概念3 滿額加碼 常逛的再用

Sabrina也提醒,許多商家推出的消費券好康,暗藏不少玄機,像滿額加碼送的禮券,很多都是「滿額折價券」,還有使用限制,最常見的就是「下次使用」,為避免好康看得到、吃不到,她就鎖定那些她經常光顧的商家,保證下次一定會用到。

概念4 看清優惠 真需要再花

另外,不少飯店看準春節年假的旅遊商機,推出消費券優惠住房或餐飲專案,像部分飯店打出3,600元住房加送一餐,但實際是送「餐券」,還規定下回住房才可使用,因此她建議,使用前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優惠內容和條件,只要相關限制符合自己所需,仍是不錯的好康。

匯豐中華投信資深副總李哲宏從理性的角度來分析,消費券要花在「自己真正需要的地方」。舉例來說,先買航空公司的3,600元破盤價機票,事後才發現口袋中根本沒多餘預算支付旅費、機場稅、燃油附加費,買到便宜機票變成另一個額外花費的開始,甚至因為用不上機票而變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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