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情低迷的英國首相布朗,因為宣布金融紓困方案所顯示的魄力,聲望一夕翻紅,不僅民眾支持率上升,連甫獲諾貝爾獎的經濟學者克魯曼也盛讚:for showing the kind of clear thinking that has been all too scarce in America(表現出美國全然欠缺的清晰思維)。真是高規格的恭維!但是民主國家永遠有不同的意見,在倫敦街頭抗議的英國工人則高舉標語「Why should we pay for their crisis?」(為什麼我們要為他們的危機付出代價?),不必布朗親身回應,當天《金融時報》社論中的一段話適時回答此一問題:The crisis may have started in the US, but economic crises do not respect borders.(危機也許源自美國,但經濟風暴是不會把國界看在眼裡的)。

全球化當然是國界消弭最重要的原因,加上火箭專家(見2008.06.16一文)創構複雜難懂的金融商品,運用高倍數的槓桿操作,再透過證券化的方式,使金融市場風險的深度、廣度及高度均極度膨脹,各國利害關係相互糾結。世界村的一角發生火災,本不當然會形成燎原之勢,但衍商化、全球化、證券化相互推波助瀾的結果,就如同赤壁之戰時「曹軍戰船」「鐵索連舟」「火逐風飛」「漫天澈地」。火勢既起,責備火首或怪罪東風,都已無濟於事,當務之急,就是儘快滅火,避免燎原。

早在二個月前,英國輿論即指出The credit squeeze is a crisis of confidence,旨哉斯言。金融風險極度膨脹後,其歸屬與規模不明,以致銀行與銀行互不信任、銀行與客戶間相互懷疑,各機構爭相擁資自重,怯於互通有無,其結果是銀行喪失流動性,企業不能支應即期債務。各地倒閉頻傳,情況緊急已不能不下重手,因此美國在雷曼、AIG、美林案後,推出7,000億美元紓困方案;跟進的歐洲政府更在各界期盼下,提出總額超過2.4兆美元的各式紓困措施。

其中,以英國直接注資銀行的方式最為直接有效,各國紛紛倣效;前所未見的措施,舉凡注資、國有化、保證同業拆放、收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換取國庫券等,紛紛出籠。救火的時候沒人計較是否破門毀窗,因為滅火第一。只要能夠安然重建信心,銀行即能恢復貸款能力,企業才能復甦,股市才有活水,經濟運轉才有動能。

全球化後,疆界擋不住國外的危機,也攔不住國內資金外流;所以救災也不能特立獨行,因為他國的任何舉措都可能產生「避險套利」的效果,愛爾蘭提出全額保證時,歐洲領袖初則不滿但只等了半日即跟進仿效;英國擔保同業借款,其他國家在次日也多推出類似做法。整體而言,救災滅火已成為國際集體的行動,國際社會的任一成員均無法承擔獨樹一幟的代價。

以台灣情形而言,在無國際組織奧援的情況下,行政院院長喊出全額擔保存款的方策後,的確產生穩定的作用。不過,相對於國際社會,台灣在體制方面仍有不足。現行金融法規中固有進場及出場的機制,但對金融機構仍然Solvent,卻可能發生contagious effect時須採的措施,以往常憚於討論,惟恐陷於圖利的爭議或引發所謂的道德風險。金融重建基金(RTC)條例停止後的台灣,形同沒有急診、不做心肺復甦、拒絕輸血的醫院,而且在金融風暴肆虐的當下,欠缺與國際相同配備的救難機制,只會增加自身的曝險。

以2007年初才翻修的存款保險條例而言,其第28條第2項的但書以及第29條的規定,固然提供處理金融問題的例外手段,但是衡諸目前全球金融情勢顯然仍有所不足。此時此刻,凝結全國共識,針對非常時期提供非常手段的法律基礎,實在必要,否則只好事事動用憲法上的緊急命令。

再例如英國率先採行、美國不遑多讓的直接注資銀行措施,可以啟動挽救企業的契機,但在台灣縱然政府有此魄力,卻可能引起適法性的爭議,當然注資銀行的國有化方式並不見得是上上之策,在台灣其實可考慮將危機入市的國安基金規劃購買銀行次順位債券,提昇資本適足率,擴張授信能力,如此經濟活力方能重現。

只有在提供消防隊足夠的裝備後,才能像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Strauss-Kahn所說:The peak of the crisis may be behind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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