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金融業確定納入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早期收穫清單中,據了解,包括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參股限制,券商全資全照及保險「532條款」,金管會已列入與對岸優先洽談項目,內部也同步規劃台灣金融業登陸的管理防火牆。

兩岸進展
金管會主委陳冲今將赴立院報告「ECFA對我國金融業影響」,報告中指出,大陸擬將金融業列ECFA早期收穫項目,但我國在金融服務業的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承諾採已開發國家標準,對大陸提列項目有限。陳冲認為,兩岸金融市場相互進入,雙方應依加權或實質對等原則進行協商。


陳冲今赴立院報告
據了解,為避免簽署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後,因雙方對WTO開放承諾有落差,造成兩岸實質開放不對等,金管會有意加快縮短MOU與ECFA有關金融業部分的時間落差,如經營人民幣業務需3年等待期、參股2成限制、券商全資全照及保險業532條款(資本額50億美元、經營歷史逾30年、辦事處滿2年),擬優先洽談。


中信富邦摩拳擦掌
目前包括中信金、富邦金、第一金、華南金等多家金控,均有意參股陸銀,如中信金想找企金和消金業務的參股夥伴、富邦金則鎖定海西特區做參股,第一金、華南金則鎖定城市區域型銀行。
券商部分,依大陸規定,台資券商單一參股上限1/3、且限合資也不能從事A股業務,要排除這些限制,讓券商可全資全照,金管會已列入優先洽談項目。
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沈中華建議,依《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對登陸的國銀已做限制,因資金是從母公司過去,所以在國內就可針對母公司先做監理,同時一併監督台灣銀行登陸風險控管。


學者:須定期監理
他認為,台灣銀行業者在大陸分行的業務、放款是否符合台灣法令,甚至損及母行的財務、股東權益,政府必須有定期監理的方案。
兩岸將協商簽署ECFA,除了金融業之外,立委潘孟安表示,ECFA對台灣影響很大,一般中小企業最少有25萬人會因此沒工作,民進黨團已提出特別條例,要求政府編列紓困基金,因應這波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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