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瑜的婆婆被小嬸「趕」出家門了,婆婆並不是個容易相處的人,所以3個媳婦在輪流同住後都與她「反目成仇」。現在她老公和小叔、大伯商量後,決定在外租屋給母親住,租金平均分攤,但芷瑜卻大喊不公平。

月付一萬「仁至義盡」
芷瑜的老公每月固定給婆婆一萬元的孝敬金,她的大伯和小叔卻從未拿錢給婆婆;非但如此,婆婆總是偷塞私房錢給愛賭的大伯,甚至連她公公去世時收的奠儀也全數給了大伯還賭債。小嬸兩次坐月子都是婆婆幫忙,兩個孩子也是婆婆帶大,小叔買房子的頭期款也是婆婆贊助。芷瑜很堅持不與婆婆有瓜葛,將還在襁褓中的孩子送到托嬰中心也不願煩勞婆婆帶,連老公做生意需周轉金,芷瑜寧可用信用卡貸款也不肯接受婆婆金援,以至於到現在仍在還卡債。
就因為這樣,芷瑜覺得她對婆婆不但「仁至義盡」而且互不相欠,所以當老公提出每個月要多給婆婆5千元生活費時,芷瑜嚴正抗議:「憑什麼?應該叫你大哥付啊!他拿了你媽最多的錢,養你媽是應該的;不然就叫你弟給啊!他們都欠你媽的,我可沒欠她什麼!而且我們每個月都有給她錢了,為什麼現在還要我們來幫她付房租啊?」
我告訴芷瑜,兒子養母親天經地義,她老公跟兄弟們平均分攤房租也很合理,或許她的大伯和小叔都對她婆婆「欠很大」,但是孝順父母的心意應該沒必要去比較誰多誰少吧?做媳婦的她實在不應該「不批准」老公的孝心才對。看著芷瑜憤憤不平的表情,我想這次的房租事件肯定又會在她家掀起驚濤巨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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