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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期貨交易人在存入期貨保證金時之安全性,也為了便利期貨經紀商辨識資金來源,避免期貨交易人因期貨帳號填寫錯誤或被蓄意錯誤告知而將保證金誤存入他人期貨帳戶,而有遭他人盜領之可能。期交所自本年度九月一日起將正式實施「期貨虛擬帳戶指定入金」制度,投資人需事先指定入金帳戶,所有非自指定帳戶而來之存入金額將不被期貨商受理。
一、實施日期與內容?
自實施日(九十五年九月一日)起,交易人存入資金之來源帳號若與事先所約定者不同,此資金將無法列入交易人權益數。
二、交易人如何辦理指定入金帳號?
請交易人於此措施在九十五年九月一日實施前,儘速向開立期貨帳戶之期貨經紀商或期貨交易輔助人辦理約定入金帳號(每一種幣別至多三個「本人」存款帳號)。
(請注意:不可指定「他人」存款帳號為自己的入金帳號喔!)
三、除了自指定帳戶轉帳存入保證金外,是否有其他方式可存入保證金?
1.交易人(A)可親自至金融機構營業櫃檯辦理跨行匯款存入保證金,但請於匯款申請書之匯款人欄位填寫「交易人(A)」姓名
2.若是交易人(A)委託他人(B)代為辦理者,請受委託人(B)於匯款人欄位填寫「交易人(A)」姓名。
(請注意:匯款人姓名和交易帳戶姓名要一致,才可順利存入金額喔!)
四、交易人可否不指定入金帳戶?
1.九月一日後新開戶的投資人,都需進行指定入金帳戶之動作。
2.九月一日前已開戶的投資人,可補進行指定入金帳戶之動作。若投資人不約定,則以原開戶時之出金帳號作為指定入金帳號(當然了,之後仍可向期貨商或是期貨交易輔助人提出申請,變動指定入金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