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相信異性之間仍有純友誼,我曾與男性友人共度一夜,不過,沒發生什麼事。
某年4月,我從新聞得知杉林溪的牡丹花季開始了。沒想到竟能在台灣觀賞牡丹,我很興奮,四處邀約女性朋友一起去走走,可惜,大家都給我軟釘子碰。
找不到旅伴,只好自己去囉。想起某個故鄉在南投的男性友人,他雖舉家遷往台北,但仍有親友待在杉林溪,請他幫忙介紹住宿交通。他知道我打算一個人去看牡丹,一再勸我別去,說服不了我之後,突然開口說陪我去。正愁找不到旅伴的我,覺得有人陪也不錯,馬上就答應了。


突然求歡承諾負責
友人爽快地包攬訂房交通等瑣事。過了幾天,他打電話問我,訂一個房間好不好,只有一張床的房間。我聽完房價立即同意,2天1夜的旅遊,犯不著花上我1/8的薪水。友人斯文有禮,又在保守的公家單位上班,不至於惡形惡狀。更何況我們認識了好一陣子,如果他對我有意,應該不會毫無表示,當時我們都沒有親密友人。
4月下旬,我們來到杉林溪。牡丹不愧為花中之王,富麗嬌豔帶著淡淡花香,各種顏色、花型都美。當夜,我們共用一張大床。友人可能荷爾蒙發作,開口求歡,甚至承諾萬一懷孕便結婚。然而,我只想跟愛我的人上床,結不結婚反而不是重點。友人無意與我交往,不必請教兩性專家也知道他根本不愛我,我已30好幾,嫁不出去也就算了,若因一夜風流被迫奉子成婚,太難堪。他幾次嚷嚷,見我毫無反應,轉身依然睡得香甜,當晚一夜無事。
友人的不踰矩並非君子風度,除了我堅持自己的信念,我想,更重要的是,我不符合他的審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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