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工作的朋友談起她看過的一個「史上最牛的傳統的女性被害人」的例子。


這位太太60歲,結婚30多年,但大部分屬於「無老公」狀態。先生就算有錢也不拿回家,她獨力負擔家計供養子女。先生在外不斷更換同居女友,又愛酗酒,某次酒後與同居女友發生衝突,女友竟然拿了剪刀剪了他的命根子。緊急送醫後,這個男人僥倖的保住一命,也變成性無能了,但元配不計較,還來照顧他。
通常有美德的女人都在等待男人被她的善行感動而悔改。但這位先生並不領情,還是對她口出惡言,兒女都看不下去,希望媽媽離開不負責任的爸爸。


領到保險又棄元配
最後忍無可忍的導火線,是一筆保險金。先生在保險期滿領到錢後,馬上展翅高飛,離家揮霍去,太太這才忍無可忍,悟到他心中根本沒有她。倒楣事有她的份,又不知感激;快樂時一定把她踢到一邊去,這樣的婚姻已經沒有意義。
一直以「傳統」自詡的她終於咬牙要求判決離婚。有人問她,為何要撐這麼久?這位太太回答說她是個傳統女人,父母教她,生為X家人,死為X家鬼。
老一輩常說「寧嫁浪子,不嫁憨子」(台語),男人年輕時再花,年紀大時都會迷途知返,回到髮妻身邊。她一輩子等浪子回頭,沒想到浪子就算失去了性功能,也還沒法回頭。這樣的女人真是傳統好女人,可惜沒有得到上天眷顧。一個女人再怎麼傳統,也應該有認知:如果妳對他的所有付出,都被他當成垃圾,他有好處時沒和妳共享,倒楣時又牽連妳,他實在不值得浪費妳的力氣和青春。就算倦鳥回巢,也不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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