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清理條例於04/11/2008正式實施,IBTS認為恐將造成銀行毀諾率的增加,對台新金及中信金2008年的獲利仍有影響,但因雙卡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影響程度不若2005-2006年。 ‧金融股投資建議方面,維持企金銀行優於消金銀行的策略,對第一金(2892)及台企銀(2834)的投資建議為買進,目標價各為PBR2X、PBR1.5X。 新聞評析 (一) 債清法將於04/11/2008正式實施 債務清理條例將於04/11/2008正式實施,債務人需先與主要債權銀行進行前置協商,若協商不成立才可向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程序。而債清法中規定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在1,200萬以內,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小規模營業之月營業額在20萬以內者,可申請更生;若債務總額超過1,200萬或法院裁定債務人無穩定還款能力者,可申請清算。
其中為防止道德風險,規定債務人與金融機構協商成立者,不得申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重大困難者,不在此限。另外,為防止債清法的實施波及銀行的房貸,已於三讀通過的版本中刪除自用住宅條款:規定有自用住宅貸款的債務人於更生期間,若房貸本息逾2期未繳款,銀行有權查封且對不動產執行抵押權;若有自用住宅但無貸款的債務人於更生期間,銀行則無權查封。
(二) 雙卡餘額已大幅下降,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 目前信用卡循環餘額由高峰期的3,681億元降至1,770億元,現金卡放款餘額則由3,122億元降至1,190億元,雙卡餘額已大幅下降五成以上。而觀察信用卡及現金卡單月轉銷呆帳金額分別由高峰期的108億元及77億元降至27億元及21億元,其中信用卡2006年累計轉銷金額為844億元,2007年為453億元,單年度累計轉銷金額大幅下降五成以上;現金卡2006年累計轉銷金額475億元,2007年為378億元,下降幅度約兩成。信用卡及現金卡的逾放比分別由3.5%及8.5%降至2.05%及6.35%,信用卡的資產品質明顯優於現金卡。 IBTS認為雙卡餘額已大幅下降,且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現金卡逾放比高居不下,未來仍有提存呆帳的壓力,信用卡逾放比已有穩定下來的狀況,仍是銀行不放棄的高利差商品。
(三) 債清法實施對台新金及中信金2008年的獲利仍有影響 各家銀行至2007年底累計毀諾率平均介於40-45%,其中IDRP金額較高且為主要債權銀行的有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新銀行以及中國信託銀行等四家。據銀行業者表示,預估債清法實施後累計毀諾率約介於50%~70%之間,IBTS以累計毀諾率50%~70%做敏感性分析,發現毀諾率的增加對富邦金及國泰金的衝擊程度較小,而台新金及中信金仍有呆帳提存的壓力,其中呆帳提存金額以台新金最高,影響EPS的程度也最大。 (四) 結論 IBTS認為債清法的實施會受到影響的有兩部分:(1)在IDRP中正常繳款的債務人因故停止繳款;(2)因債清法實施造成道德風險的案件,亦即債務人故意不繳款以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而早期未參加債務協商或已毀諾需再次做前置協商的債務人,銀行多以將此部分的呆帳轉銷,影響程度不大。 IBTS分析(1)債清法實施對現有的IDRP造成毀諾率增加,以敏感性分析發現對台新金及中信金2008年的獲利仍有影響,但因雙卡轉銷呆帳高峰期已過,影響程度不若2005-2006年。(2)債清法實施是否造成未來道德風險案件,仍須觀察法院是否大量通過更生或清算申請,此將影響國人觀感進而造成道德風險。 金融股投資建議方面,維持企金銀行優於消金銀行的投資策略,對第一金(2892)及台企銀(2834)的投資建議為買進,目標價各為PBR2X、PBR1.5X。第一金(2892):淨利差持續上升且資產品質良好,本業獲利相當穩健,具備兩岸金融開放及資產升值題材且海外獲利潛力大,現金殖利率可達5%等利多,而2008年金融股的三大利空因素分別為債務清理條例的實施、美國次貸風暴餘波、台幣升值造成之匯損,第一金並無受到利空衝擊,是值得長線投資的標的,以預估2008年底每股淨值19.94元為計算基礎,投資建議維持買進,目標價PBR2X。 台企銀(2834):2008年不良債權攤銷壓力減少,每月僅需攤提1.6億元的損失,IBTS認為公司將不良債權損失於4Q08一次性攤提的機率頗高,故對2008年的獲利預估已將42億元的不良債權損失計入。而台企銀在擺脫不良債權之後,2009年獲利可望恢復以往水準,是值得長線投資的標的,以預估2008年底每股淨值11.06為計算基礎,投資建議為買進,目標價PBR1.5X。 | ||||||||||||||||||||||||||||||||||
- Apr 10 Thu 2008 12:05
債務清理條例實施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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