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住家附近巷子口一樓的一戶人家,專門在做資源回收的工作。這戶人家總共參與資源回收工作的,不過是兩位中年婦人,以及一位將70多歲的年長老者而已。
在一般人的刻板印象中,會從事資源回收的工作,必定是家無恆產的「甘苦人」。要不是家中食指浩繁,一家之主卻長期找不到工作;就是孤苦無依又無謀生能力的老人。
不過最近筆者卻聽鄰居說,這家人並不像外界所認知的「貧困」,反而是「相當有錢」。因為包括這口人家所從事資源回收的「現址一樓」,以及之上的二、三、四樓,全都是這戶人家所有。除了將一樓當做資源回收廠外,還可以將其餘的房子租給他人收租。
事實上,由於資源回收的行情不錯,最近住家附近從事資源回收的「業者」也越來越多。方圓50公尺的範圍內,已經從原本的一家獨大,變成有四家在競爭。每到倒垃圾的時候,只見四家業者等在垃圾車附近,競相追逐著手拿瓶瓶罐罐及廢紙的人…。
不過,筆者的重點並不在於「從事資源回收業者為何會有錢買房子」?或是「資源回收者為什麼會這麼有錢」?而是3月初,美國《Forbes》所公佈的亞太慈善家榜新聞。
《Forbes》從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澳洲、印度、印尼、日本、大馬、新加坡、韓國、泰國和澳洲,選出48名慈善家。榜上最引人注目的,是61歲的台灣賣菜婦人—陳樹菊。
根據《Forbes》的資料,陳樹菊為了養家,1963年13歲小學畢業後就輟學,在台東街市開始一輩子賣菜生涯。「賺小錢捐大錢」的她,一天只睡3個小時,其他時間都忙賣菜,50元3把菜,她賺不到10元,省吃儉用想盡辦法存錢。
雖然賺的都是蠅頭小利,但這幾年,她捐了不少錢給學校、兒童院和佛教團體等。她2004年給阿尼色弗兒童之家捐款100萬台幣,2005年又為母校盡捐450萬台幣生平積蓄去建圖書館。現在她還想成立1000萬台幣的基金,助窮人上學和求醫。
不少人都質疑陳樹菊如何賺那麼多錢,又怎捨得捐那麼多錢?她向媒體表示,小時家窮,她常向別人借錢,借到人人見她就走,感到很難受;更可怕的是,那個年代沒錢就看不起醫生,上小學1個月,媽媽就因難產,繳不出醫院保證金而延誤救治,結果母親和胎中的妹妹雙雙死亡…。
這次《Forbes》慈善榜中,台灣地區與陳樹菊並列為四大慈善家的另三位,是在莫拉克風災後捐出1億元的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58歲)、31年來捐款達2.4億元的陽光電子儀器公司董事長林宏裕(61歲),以及捐款政治大學1億元的美國泛太平洋集團總裁潘思源(59歲)。
世人常用外在可見的有形資產,例如豪宅、洋酒、跑車、珠寶等,做為有錢與否的代表;也有人以真正能積存下來的錢財,當做個人財富的表徵。例如王永慶曾經說過:「你賺的一塊錢,不是你的一塊錢;你存的一塊錢,才是你真正的錢」。
更有許多人將「錢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當做是一種既有錢又無責任的最高境界。但是,隨著時代的演變及人心、想法的不同,「假窮人」與「真有錢」之間,似乎該有另一種定義方法。
首先,真正所謂的有錢,應該是「把單純的一塊錢,變成兩塊錢來使用」。例如對身家資產超過千億元的人來說,捐出千分之一的財產當然是一種善行;但是身無恆產的人願意奉獻出僅有的財產,並且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幫助。
就如同對於《Forbes》的嘉許,陳樹菊訝異地向記者說﹕「不要再寫了,這沒什麼,很多人都可以做到,只是捨得與不捨得而已,還有人捐得比我多。而且,錢,要給需要的人才有用」。此時,這「真有錢」的封號應該當之無愧才是。
其次,「有錢與否」的重點並不在於有形資產的多寡,而應該是「無形資產的潛能有多少」。因為真正幫人在賺錢的,是每個人所擁有的許許多多「無形資產」。
這裡的無形資產,不見得只是學歷或文憑而已,還包括賺錢的技能、人脈、創造力…,甚至是對其他人的關心。更重要的是,健康是獲取財富的本錢。沒有了健康,也賺不回太多有形資產。
再者,有錢、沒錢並不在於「你得到多少數額」?而在於「你是用什麼手法得到的」?或許,金錢或工作本身沒有骯髒與乾淨之分,但是賺錢的方式,或許就有「道德與否」的爭議。儘管家財萬貫,賺盡了天下的錢,但是有道德爭議的錢財,恐怕是「來得快,去得也特別快」。
本文開頭兩個極端的例子,似乎都顛覆了傳統對「有錢」與「沒錢」的定義與刻板印象。但是,透過這兩則案例,或許可以讓所有人更加認清什麼是「假窮人」?什麼又是「真有錢」?並且回過頭來,仔細思考自己想要什麼樣的「定位」了。筆者想以此,與眾多讀者一起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