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尺度的性愛才算是不正常?性學大師佛洛伊德曾說:「唯一不正常的性就是沒有性!」換句話說,人類只要有性愛需求就屬正常,而性愛的內容,則完全依據個人偏好和所得到的機會而進行。
這麼說來,對於震驚全球的哈洛德百貨董事長性侵15歲少女疑案,在佛洛伊德眼中應該就是正常的喜好,加上恰好有機會而已。
想想也對!要不是從小受到禮教規範,為我們套上許多「羞恥」的約束項圈,人類不就可以像其他動物一樣,隨心所欲地亂倫、多偶、強暴……等等。


鞭打挑起快樂神經
雖然人類無奈已經制定了許多法律來約束性愛衝動,但我總是用力地鼓吹大家,至少在合法的性伴侶身上,把壓抑的野性給開發出來!
否則你不願做的事,都被外面的野漢和狐狸精給做去了,難怪只能落得守住一份「親情」,還要極力地安慰自己:「沒辦法!夫妻相處久了就不可能有性趣。」
那些你瞪著眼嫌惡回絕的新嘗試,你又沒試過,怎麼知道不會很舒服呢?
譬如法國大思想家盧梭,他就最愛被重重地鞭打屁股而引發快感,那是因為在腦神經解剖學的觀點中,職司快樂和痛苦的兩種神經核靠得很近,一種刺激會挑起另一種激情;而且鞭打臀部時,會牽動很靠近的外生殖器和攝護腺、貯精囊等內生殖器,所以屁股肌肉的收縮也會引起內外生殖器的收縮,而產生興奮的快感。
大哲學家尼采也曾說:「要到女人的身邊嗎?不要忘了帶鞭子!」因為女性生殖器是被動而接納的性質,在性交過程中,女人其實是在接受男性性器的一再鞭打,而生殖細胞也和性器一樣,被精子穿刺鑽入而受孕。
在性的底層,女人和男人都有著不可告人的願望,滿足它而得到快樂,就是最正常的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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