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出爐新的政策,同意虧損超過資本額三分之一的銀行,就可以引進私募基金等資金來源。至於之前引進私募基金的萬泰、安泰與大眾銀,是如何處理?金管會表示,是依個案認定並適用不同的規定與做法,而入股的過程中,也確實為了法規的問題,因此必須配合將資金打散、分配給不同的新股東。

     金管會表示,萬泰銀是用銀行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意即公司的業務財務顯著惡化,不足支應存款或債務等,去申請引進外資挹注,但這一條規定的說法,比較抽象,金管會討論後才決定,或者用虧損超過三分之一的標準,比較明確。

     另一個個案是引進隆力的安泰銀,安泰資本額近二百億,累計虧損達到資本額三分之一,所以原規定就可以適用。

     而大眾銀行則是把資金來源打散,變成很多的新股東,來滿足銀行法的規定。
     私募基金凱雷入主大眾銀一波三折,大眾銀昨晚上臨時發布重大訊息宣布,凱雷子公司眾希國際和策略聯盟的併購夥伴雄賀,因認股股權談不攏,加上眾希遲遲無法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只要無法在十月二十九日前獲得主管機關核准,月底董監改選將延期」,直到眾希與雄賀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次日,再召集臨時股東會選任本行董事與監察人。

     這種說法,似乎把此案無法順利進行的原因,指向政府相關單位遲不核准。金管會方面對此表示,今日會與大眾銀方面就此事進行了解,原則上並無太大問題。

     前一天,公股行庫才傳出願意支援凱雷增資大眾銀的消息,昨日大眾銀馬上又把利多戳破,大眾銀發言人邱正光昨日也僅以「不知情、下午不在辦公室」回應詢問,策動引資案的總經理陳亮丞也沒有說法,市場對此議論紛紛。

     據了解,凱雷入股案遲遲無法順利通過,主要原因之一是,金管會與央行對凱雷不願意帶錢進來,而希望透過向國內銀行借貸,來持有大眾銀股權,頗有意見;其次是最近美元走弱,凱雷若此時進來,將超出當初預計以二一五億元入股大眾銀的計畫。還有一項因素是:兆豐銀雖然是主辦銀行,但除了合庫與土銀願意參貸,其餘的銀行一直無意願。

     大眾銀在重大訊息指出,關於眾希公司與雄賀公司,分別認購大眾銀私募發行普通股、可轉換特別股及可轉換金融債券的實際數量,二公司得內部協議分配,惟眾希公司的實際認購數量,至少為全部私募發行普通股、可轉換特別股及可轉換金融債券數量之五○%。

     另外,眾希公司若無法於十月二十九日前,獲得主管機關之核准,大眾銀得取消原董事會決議改選本公司董事與監察人的議案,直到眾希公司與雄賀公司,均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次日召集董事會,以決議召集臨時股東會選任本行董事與監察人。

 

     虧損逾資本額三分之一的銀行,持股逾二五%的大股東,將不限金控或政府,為銀行引進私募與一般企業基金解套!金管會四日發布最新函令,放寬「問題金融機構」的解釋,未來銀行因為打呆、認列出售呆帳損失等原因,當年度虧損超過資本額三分之一,即是問題金融機構,可以引進私募基金、一般企業資金等,讓銀行的引資來源更為多元,取得正式依據。

     銀行法明定,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銀行股份,超過銀行已發行具有表決權總數的一五%,就必須通知該銀行,向金管會申報,且取得核准;同時除了金控公司、政府持股及為了處理問題金融機構,經金管會核准外,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的股份不得逾二五%。

     金管會昨發布最新函令,規範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具表決權一五%的申報規定,但在問題金融機構上有了最新的定義;現行規定所謂問題金融機構是依銀行法六十二條規定,即銀行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者,但這次銀行局新增銀行法六十四條規定的「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者」,也可算入。

     金管會官員表示,這是因應今年三月新修訂的銀行法六十四條,即銀行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時,金管會得令其三個月內增資,未限期補足資本者,可派員接管或勒令停業,因此在法律精神上,主管機關有權採取行政處分,所以虧損逾資本額三分之一的銀行,算是問題金融機構。

     如此規定後,銀行自救方式更多元化,以往銀行因為呆帳或投資重大虧損,除了大股東自己依比例增資外,就是要找金控來援救,現在被認定為問題金融機構後,即私募基金、一般企業等不被認定為國內外金控公司者,只要資金來源可交待清楚,且無不透明情事,都可出資,且取得逾二五%以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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