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年底嘍!「討個老婆好過年」的習俗卻不再熱門,因為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以及離婚主因第一名的外遇率,令人對婚姻產生質疑。尚未離婚也沒外遇的朋友,絕大多數都是無性夫妻,少數仍有性生活者,不是娶了外籍新娘,就是搭配了少夫或嫩妻。新婚者的結婚動機,通常是新娘已懷了孩子,或是其中一名已罹患絕症。像以前那樣相識相戀至戀情成熟,愛到只想住在一起而結婚的人,現在大多先試著同居,生活在一起後,結婚的必要性就降得很低。


只想找人照顧自己
大家並非不想結婚,而是可結婚的對象實在不多,否則每天晚上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在KTV裡哀號著寂寞。我曾問一些適婚年齡單身男女,究竟想和什麼樣的人結婚呢?驚人的是女生答案千篇一律:「想嫁有錢人,讓我什麼都不用愁,每天只顧著把自己弄美美的,然後一直shopping!」男生也答:「娶個女強人或企業家的女兒,讓我一展抱負,少奮鬥個幾十年。」
原來,大家都想找個人來照顧自己,如果因為結婚就需要去照顧別人,他們寧可不結婚,把所有的力氣和金錢留給自己。「為什麼不互相照顧呢?人類群居不就是為了相互取暖嗎?」我不死心地問著。「沒錯是互相照顧啊!他付錢我就照顧他,如果要我付錢,就得聽我的,照顧得我開心才行。」他們理所當然的回答,讓我倒抽了一口冷空氣。所以台灣的兩性關係,已經又開倒車回到買賣關係了嗎?難怪和男友相戀6年卻分手的女孩,會被母親怒罵:「那妳不是被他白睡了6年?」
愛的真諦並不必然包括結婚,但是要結婚可得明白愛的真諦。現在,還有誰在乎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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