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的純賣方負擔的風險無限,最大獲利則是權利金收入,風險與獲利呈現不對稱的結構,在選擇權即將到期前夕,時間價值遞減加速,這是賣方兵家必爭之地,然而,在到期前,除了時間價值的消耗加快外,市場的波動變大亦是事實,波動大,對選擇權賣方而言,即是風險提昇。
一、到期前選擇權的賣方策略
賣方如何規避價格波動變大所帶來的風險,及降低價格快速轉變伴隨的沉重心理負擔,選擇適當的策略才能有效降低到期前波動的風險,而又能直接從市場的波動下獲益,保護性的賣方策略即是萬中選一的理想策略。保護性賣方策略分為二大類:1.買進期貨同時買進價平賣權(Put)(初始策略一)或賣出期貨同時買進價平買權(Call)(初始策略二)
此一策略主要以賺取到期前的價格波動為主,以初始策略一為例,在後續策略上採取期貨「先買後賣」,買進賣權暫時不動的口訣,進行策略性的調整,因買進期貨有賣權保護的「防跌機制」,真正能做到想買就買,想平倉就平倉,不怕期貨軋單的地步,在到期前夕,以賣權作為期貨買單的保險,感覺就好像是買了短期的旅遊平安險的味道。
2.賣出價平買權同時買進價外買權(初始策略三)或賣出價平賣權同時買進價外賣權(初始策略四)
此一策略主要以選擇權賣方賺取到期前時間價值遞減效率提昇的利潤,以初始策略三為例,賣出價平買權收取相對較多的時間價值(價平的時間價值最大),並買進價外的買權來保護,組合之策略為買權的空頭價差策略,當到期前走勢如預期為箱形震盪整理,則投資人在有限的風險下,可享受賣方收取時間價值的利潤,或利用賣出買權進行逢低回補,逢高再行賣出的策略,以賺取價格波動的利潤,視投資人對行情短觀的判斷而定,策略上具有高度的彈性。
二、到期前選擇權買方策略
排除其他影響盤勢的因素,純粹以選擇權到期為考量,統計92年1月至95年1月總計三年的歷史資料,在到期前五天,假設無條件買進價外一檔的買權(Call)及賣權(Put)各新台幣1萬元,擺至到期結算,過程中不做任何策略性的調整,若不計算交易成本,則最大的單月虧損金額為2萬元,總計過去三年(2003~2005)損益金額分別為賺9.1萬、賺2.2萬及賺40.4萬元,連續虧損月份最長達三個月,最大虧損為5萬元,發生於2004年,曾經出現連續兩度的三個月連續虧損。從月線的角度來看,統計期間總計36個月,其中18個月獲利,平均賺39,150台幣,18個月虧損,平均損失12,550台幣,平均每月之期望報酬為14,000元,顯示在選擇到期前夕市場的波動變大,確實能為買方帶來應有的利潤。
三、蝶式策略搭配選擇權到期策略(保守型的操作策略):
在進入選擇權到期倒數五天之前,根據投資人對市場的預期,可以採取兩種不同的蝶式策略。1、在選擇權進入到期到數讀日前,投資人若預期指數將維持區間波動,但又害怕對市場的波動會誤判,可以賣出價平履約價之買權與賣權,並同時買進較低履約價的賣權(Put)及較高履約價的買權(Call)—多頭蝶式(Long Butterfly)。
但時序進入選擇權到期 前五天,則可視投資人對整體行情的預期,針對賣出買權及賣出賣權的部位進行調整或調節,留倉以買進買權及買進賣權為主。
2、在選擇權進入到期到數讀日前,投資人若預期指數將有趨勢行情,不知是漲是跌,卻又害怕對市場的波動會誤判,可以買進價平履約價之買權與賣權,並同時賣出較低履約價的賣權(Put)及較高履約價的買權(Call)—空頭蝶式(Short Butterfly)。
但時序進入選擇權到期前五天,則可視投資人對整體行情的預期,針對賣出買權及賣出賣權的部位進行調整或調節,留倉以買進買權及買進賣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