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的純賣方負擔的風險無限,最大獲利則是權利金收入,風險與獲利呈現不對稱的結構,在選擇權即將到期前夕,時間價值遞減加速,這是賣方兵家必爭之地,然而,在到期前,除了時間價值的消耗加快外,市場的波動變大亦是事實,波動大,對選擇權賣方而言,即是風險提昇。
一、到期前選擇權的賣方策略
賣方如何規避價格波動變大所帶來的風險,及降低價格快速轉變伴隨的沉重心理負擔,選擇適當的策略才能有效降低到期前波動的風險,而又能直接從市場的波動下獲益,保護性的賣方策略即是萬中選一的理想策略。保護性賣方策略分為二大類:1.買進期貨同時買進價平賣權(Put)(初始策略一)或賣出期貨同時買進價平買權(Call)(初始策略二)
此一策略主要以賺取到期前的價格波動為主,以初始策略一為例,在後續策略上採取期貨「先買後賣」,買進賣權暫時不動的口訣,進行策略性的調整,因買進期貨有賣權保護的「防跌機制」,真正能做到想買就買,想平倉就平倉,不怕期貨軋單的地步,在到期前夕,以賣權作為期貨買單的保險,感覺就好像是買了短期的旅遊平安險的味道。
2.賣出價平買權同時買進價外買權(初始策略三)或賣出價平賣權同時買進價外賣權(初始策略四)
此一策略主要以選擇權賣方賺取到期前時間價值遞減效率提昇的利潤,以初始策略三為例,賣出價平買權收取相對較多的時間價值(價平的時間價值最大),並買進價外的買權來保護,組合之策略為買權的空頭價差策略,當到期前走勢如預期為箱形震盪整理,則投資人在有限的風險下,可享受賣方收取時間價值的利潤,或利用賣出買權進行逢低回補,逢高再行賣出的策略,以賺取價格波動的利潤,視投資人對行情短觀的判斷而定,策略上具有高度的彈性。
二、到期前選擇權買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