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陸客來台觀光後,市場關切兩岸海基、海協兩會第三次江陳會,將簽定兩岸金融備忘錄外,據經濟部高層透露,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乙案,也將納入第三次江陳會議題,「這是對岸希望談的議題」,以利未來兩岸簽定台商投資保障協定。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昨天在記者會表示,陸委會希望在第三次江陳會談時,能與大陸方面取得共識後正式對外公布。經濟部高層也解釋,若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就無法簽定雙邊協定,以保障台商投資。
這項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大鬆綁政策,經濟部高層指出,初步考量將以製造業、服務業為主,且以正面表列,凡涉及高科技敏感技術產業,或國防安全等,均不在開放陸資投資之列。
至於是否開放陸資投資國內金融業、保險業、房地產或營造工程等行業,經濟部高層強調,均由陸委會、金管會與相關單位等研商決定。
據悉,經濟部已研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且已提報予行政院,包括陸資來台經營型態,可以獨資、合夥與直接投資台灣企業,或透過第三地來台投資,甚至對陸資定義大幅放寬,凡持股五○%以上者,才視為陸資等。
經濟部高層指出,去年經濟部研擬陸資來台投資鬆綁政策時,原本對兩岸投資開放列有優先次序,首先是開放國內企業赴大陸投資上限;其次是開放國內企業赴大陸投資產品限制,如面板、半導體、液晶顯示器(LED)等;再其次是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等,但後來有人反應,經濟部鬆綁國內企業赴大陸投資,不應只是考量單向,也應考量雙向,不應將「陸資來台投資」列在政府開放兩岸投資政策順序最後面,因此重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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