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那年,偶然認識大我10歲的一位前輩,他很喜歡我,吃過幾次飯就在一起,年紀輕輕的我覺得能有一個這麼成熟穩重的男友讓我依靠真幸福。
在一起後才發現,他腰間有個很嚇人的疤,但我不敢問。有次他提起,那個疤是他18歲時跟人火併,不小心中槍來的,那次的槍戰他開槍打死人,入獄服刑,才剛假釋出來就碰到了我。我心中莫名恐懼,想到自己連他的背景都不了解就交往,後悔的真想去撞牆!不過想想,那畢竟是10年前的事,如果就這樣分手太無情了,於是決定給他機會。


被情敵飆三字經
只是本來天天出現在我眼前的他,突然工作忙,不見人影。直到有天我下班後打電話給他,打了好幾通後終於通了,但話筒那方卻是女生聲音,對方不但表明:「我是他女朋友,妳是誰?」還用台語三字經開罵!我生氣的掛掉電話,這才想起前陣子到他家過夜時在浴室發現的髮束和髮夾,他還說是為我準備的,真會扯。隔天他主動致電給我,好像沒事人一樣,我忍不住問那女人是誰,他說是他與朋友在捉弄我,只是開玩笑而已,連聲的道歉讓心軟的我又原諒了他。
過沒多久,他的友人打電話通知我說他上班出事了,在看守所被收押禁見,我這才知道他一直說在賣中古車,其實根本是在放高利貸。更氣的是,從他的友人那邊得知,早在我之前他就結識一位酒店小姐,就是之前接他電話的那個兇女人,她租屋給他住,他沒錢時給他錢,然後他不要臉的瞞著兩個女人,把不知情的我帶回住處。
我到底是瞎了眼還是造了什麼孽?遇到這種人,也只能怪自己蠢,我收起眼淚,不再難過,但也從沒去看過他。當年18歲的我,如今28歲了,聽說他新舊刑期加起來,要坐20年的牢呢!祝他好運吧,恐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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