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趕緊閉上眼,假裝昏睡。我聽見他上樓的聲音了。

接著,我聽見他推開門進來,腳步聲踏搭踏搭傳過來。應該不是帆布鞋或籃球鞋。這種節奏聽起來,嗯,像是皮鞋。會太老氣嗎?也好,這種場合本來就應該注意細節,謹慎一點當然比較好。

我靜靜躺著,繼續假睡。

不知是個長得怎樣的王子?頭髮和瞳孔的顏色是淡咖啡嗎?鼻子有沒有很挺呢?他的臉是哪一型的,文弱書生或是粗獷大男人?唉呦,我雖然等著他的吻,可是我根本不能看見他的臉。我哪知道值不值得睜開眼睛,然後與他廝守到老?真是荒謬極了,這個童話規則。

算了啦,愛上了以後,一切就是盲目的了。我只要負責等他的吻就好了。我慢慢感覺他的靠近,他停在我床邊,好一陣子,大概是緊張吧。不過動作也太慢,我忍耐著,脖子好癢,卻得憋著不能搔。

終於,過了好久,他把手壓在我兩邊的床,準備好了。很好,對,就是這樣。他親親地,吻了我。

他吻了我。很輕地,雖然沒擦護唇膏,也還能勉強接受……。不過,那是什麼味道?我凝神一聞,噢,火腿蛋餅和冰奶茶。天哪,一張油膩膩剛吃完早餐的嘴!我變得過於敏感的嗅覺忽然一陣反胃,好噁心。雖然我平常也會吃那樣的早點,可是接吻時,這樣就吻了我,也太隨便了吧。

好歹,也先漱個口或吃顆口香糖呀。

不管,我決定,不,醒,來,了。管他帥或不帥。我的意志如此堅決。我的甦醒畫面必須完美,連氣氛、心情都要浪漫。沒辦法,我要的那一刻還是童話規則。真是矛盾而荒謬極了。唉,關於我要嫁的那個人,我忽然有種預感:運氣如果好一點,可能是位牙醫;要不然,就是賣牙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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