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叫瑪麗莎的是誰?」莎莉理直氣壯的問。「瑪麗莎?」阿傑挑了挑眉毛:「什麼瑪麗莎?妳偷看我的手機?」阿傑氣得臉紅脖子粗。
「我沒偷看,我正大光明的看。」莎莉對他俏皮的眨了眨眼睛,然後緊緊靠著阿傑坐下來,環抱他的肩卻被他推開了。「妳怎麼可以偷看我的手機?」阿傑不善罷干休。莎莉老羞成怒:「為什麼不能看?不能看,就是有鬼!瑪麗莎到底是誰?」「我沒有告訴妳的義務!」


送個午餐也要預約
兩個人才交往3個月,第一次吵架,就吵得很兇,兩人都覺得自己有道理,對方太可惡。莎莉跟閨中密友投訴:「我和以前的男朋友,都會互看手機表示關心,他真是奇怪!」阿傑則認為,莎莉完全不懂隱私權,她的行為比村婦還糟,這樣的女人再交往下去怎麼得了?
每一個人隱私權的尺度不同。有的情人,可以容許對方互看日記、手機、互翻皮包、檢查發票,還當成一種生活情趣。有的情人,誓死不會動屬於對方的任何東西。
有的夫妻連上大號都可以不關門。有的夫妻,你連問他:「剛才你去哪裡?」「誰打電話給你?」他都會發火。
我曾認識一些夫妻,彼此查勤,會到對方的辦公室裡突擊檢查,或開車跟蹤對方,樂於扮演徵信社探員,雖然有些小吵鬧,但彼此都堅信「他很愛我」。有的人即使結了婚,你也不可以不跟他的秘書預約,就喜孜孜的送午餐到他的公司去。
隱私權的開放尺度,與家庭教育和個性有關。阿傑和莎莉顯然就是開放程度不同者。阿傑十分注重隱私權,莎莉卻以「情人之間完全沒有秘密」當成親密樂趣。開放程度相同者,比較不會翻臉,在一起較融洽而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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