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導演陳可辛說,他不相信結婚制度,因為不相愛的兩人才需要一張結婚證書,他和吳君如是真心相愛的,所以儘管孩子已經3歲了,他並不打算跟吳君如結婚。

我記得電影《他其實沒有那麼喜歡你》討論的也是類似的議題。

男人有一套說法,認為婚姻制度沒有存在的必要,然而究竟是為了什麼,認為兩個人可以住在一起、一起生養孩子,就是不要去把「結婚」這件事做完,其實不得而知。

女人也很妙,看似能夠接受這個邏輯,就像吳君如面對媒體時說,因為大家都認定她是陳太太了,所以有沒有結婚也無所謂,但實際上呢?心底深處呢?究竟怎麼想?真的不需要這個「完婚」的動作嗎?倘若還是想,又是為了什麼想?

希望透過婚姻制度去維繫兩人相愛的狀態,當然是不切實際的,但是婚姻本身,希望維繫住、守護住的,很多時候,不只是這兩個人、他們的愛情,很多時候還有更多更多,例如孩子、以及雙方家庭。

但是相愛的兩人,需不需要把制度面(婚姻)完成,應該不是單方面說了就算的吧!

我記得《他其實沒有那麼喜歡你》電影的最終,男人還是決定跟女人求婚了,並不是因為他改變了自己的想法,而是,倘若這是對方要的,倘若女人就是需要這一張結婚證書,那麼愛她,就是應該盡可能完成她的期待,達到她想要的目標──我認為,這樣的結婚,真的把愛情的真諦發揮到了極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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