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芸和浩國都是彼此的第一個男女朋友。雖然多年來兩個人還在一起,但其中也經過不少風風雨雨。年輕時想要專心專情,其實並不容易,總是在訂下海誓山盟之後,才發現選擇並不少,誘惑也很多。

相識的第三年,芝芸發現浩國劈腿的事實。他和一個學姊走得很近。某一次芝芸到浩國租的小套房去找他,開門進去,竟然發現兩人躺在床上聊天,衣冠不整,頭髮凌亂,好像經過一番搓揉似的。浩國狡辯兩人是純友誼,實在很牽強。氣了把個月,芝芸還是原諒了浩國。


劈腿男友先喊分手
出社會後,出軌的人換成了芝芸。浩國留在學校念研究所,芝芸早一步踏入花花世界,有位男同事狂追芝芸。就在曖昧階段,浩國發現了這個事實──某個晚上浩國在芝芸家的巷口等她,看見男同事送她回家,而芝芸下車後,還用手親密的撫了撫那個男人的臉頰。
浩國怒氣沖沖找芝芸理論。芝芸堅稱:「你看到就看到了,又怎麼樣?我又沒有做出更過分的事來。」她又翻舊帳:「拜託,你忘記了嗎?你還曾經讓我捉姦在床!還好意思說我!」
她覺得自己犯的錯比浩國當初犯的小多了。不料浩國不打算原諒她,他表明無法容忍,揚言跟她分手。「這不公平!他根本是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他做得那麼過分,我都原諒他了,他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男女寬容度大不同。每個人對於情人犯錯的寬容度也不一樣。情場上,萬萬別以為一個犯過錯的人會對情人有對等的同情心。有些人對自己的錯容忍度很高,對情人,眼中容不下一粒小砂子。我可以放火,你就是不能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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