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法院第二會期經過最後階段的法案大清倉之後,13日宣告休會。在臨休會前經由朝野協商表決進行法案大清倉雖然已是多年來立法院不變的戲碼,但本周一臨休會前所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開啟我國博弈事業可以名正言順除罪化的歷史新頁;以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讓北中南三個國際機場,可以組成國營機場公司負責機場與周邊地區的營運發展。這兩項新訂或修改法案的完成立法,不只兌現了馬英九總統的競選政見,也意謂著政府管制措施的鬆綁,開啟新的投資商機與創造就業機會,在當前國內經濟受國際金融海嘯衝擊影響而困頓疲軟之際,無疑是一項值得期待的利多型法案。

     首先就離島建設條例的修正而論,這一次修正的重點就是明訂凡經離島當地居民公投,獲得過半民眾同意,就可以設置附設於國際觀光渡假區內的觀光賭場,而經法律特許經營的觀光賭場,從事博弈活動者,則將可除罪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的規範。至於觀光賭場的申請、審核,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對此經建會主委陳添枝也明確表示,為免發照過多稀釋市場,預計每一離島區最多核發一至二張執照。同時,總結台中月眉遊樂區開發案失敗的經驗,他強調博弈絕對不會關起門來自己搞,申請經營的團隊,要有國際業者參加。此外,離島面積與人口也必須要夠大,才能提供觀光客相關的服務。至於台灣本島何時才開放博弈事業,他則強調為保障離島博弈合理的獲利空間,政府在發給博弈執照後,將會保障在一定期間內不會再於本島發照,至於時間的久暫,則並未明言,只表示應不至於如新加坡給予的10年特許期那麼長。

     綜觀法條規定與陳主委的說明,看來有關博弈產業的引進與發展前景應該是可以審慎樂觀期待的。除了秉持先離島後本島的原則,以符合離島建設條例的立法原旨、增加離島經濟發展與就業的機會之外,更重要的是在行政作為上將循的是有秩序開放的作法,既不是像開放銀行、大學、有線電視設置般採取自由放任搞到全盤皆輸,也防杜蕞爾小島一窩蜂跟著起舞,並且讓國際博弈業者得以加入經營團隊,既可與國際接軌借重經驗,對於號召國際觀光客來台觀光博弈也是一項利多。

     儘管這一次的修法與核照方向,相對而言堪稱是較為進步與周全,不過修法畢竟只是打開一扇機會之窗,能否成事,除了國際經濟基本面的榮枯無從掌握之外,就自身能夠掌握的部分而言,自然也不只是修完法就算了事,相關的配套至少包括諸如如何防止洗錢、詐賭、專業人才的培育,如何推動世界級的行銷等,都是成功不可缺少的要件。此外,如何打造博弈特區能夠兼容並蓄,集會議、展覽、購物、享受美食、觀光旅遊的便利性與吸引力於一爐,也都是博弈事業啟動營業前,相關業者與相關政府單位所必須加緊配合推動者。

     其次,就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的立法而論,眾所周知這是桃園國際機場所在地桃園縣長朱立倫所大力推動促成的,因此原先法案的名稱甚至是叫做桃園航空城發展條例。不論如何,經由此一立法,讓我國的國際機場,不再只是一個中世紀的飛機起降、旅客進出的門戶而已,而是能夠追隨國際潮流、以國際機場為基點,結合周邊園區,發展為兼具各類商業、加工製造、會議展覽、休閒娛樂及住宅旅館等多元功能的複合發展特區。

     此一新法,就如同博弈條款的修法,同樣是開啟了一扇經濟發展的機會之窗,同樣有助於促進離島或機場所在地區的繁榮發展,但是能否成事,本身配套是否周全,預定設立的專責國營機場公司是否能夠有效率的經營,都將決定修法立法之舉到底只是聊備一格或真能興利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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